總預算需年底審完?他曝近10年狀況…酸賴總統問王義川的?

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1.25兆國防特別條例至今無付委審查,賴清德總統重話表達不滿,指立法院若以政治理由阻擋必要預算,「不要再談什麼憲政」。國民黨青年部前主任陳冠安批「流氓賴清德,選不贏就想翻桌!」
對於賴清德稱憲法明文規定立法院要在12月31日審竣明年總預算,並稱立院沒審完預算,有什麼資格再談憲政。陳冠安問,賴清德和他的幕僚,是去請教王義川,用台灣國的憲法嗎?中華民國憲法裡,根本沒有要求立法院要在某月某日審查完總預算的規定。
陳提到,憲法賦予立法權,議決法律案、預算案的權力。什麼是議決?就是討論後來決定要不要通過。法律案就時常有不通過的情況,預算案為何一定要審竣通過,才叫符合憲政秩序?但諷刺的是,就連預算法裡,都有設想到沒有預算案沒有通過後的處理方式,規定支出可以沿用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來動支,法定義務收支則仍可履行。憲法沒有規定時程,甚至授權立法院有議決預算的權力,預算法裡也有總預算未通過的處理方式。
陳說,甚至在過去10年裡,有8年總預算通過是在12月31日之後。陳嘆,欸...萊爾校長,連民進黨完全執政時都發生過總預算審議超過期限。賴清德的講法,不只不合憲法、不符實務運作,更根本就是流氓態度「你不給我錢,我就要翻桌。」
陳冠安批,連憲法規定都搞不清楚隨便亂講的總統,還破壞權力制衡的民主憲政核心原則,獨創行政大於立法的不副署權,整天說別人毀憲亂政?賴清德,才是中華民國最沒資格談憲政的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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