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政府不執行停砍公教年金 許宇甄:可砍不能停 民進黨雙標

總統府昨發出總統令,公布攸關停砍公教年金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修正條文,行政院、考試院也決定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對此,國民黨立委許宇甄今說,當年可砍,如今不能停?民進黨年改不要搞雙重標準。
許宇甄表示,當年考試院所提出的方案,是在總統府年金改革委員會討論基礎上形成,規畫為「15年調降至最高所得替代率75%」;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版本則主張「15年調降至62.5%」;段宜康另提「5年調降至62.5%」的激進版本。最終立法結果,在民進黨人數優勢下,否決年改會意見,強勢通過「10年調降至62.5%」。
許宇甄強調,今年12月12日立法院修正通過的公教人員退撫制度,內容僅是「停止調降退休金」,所得替代率最高為71.5%,不僅明顯低於當年考試院所提出的75%上限,甚至仍低於原年改會的意見。換言之,這次修法並非推翻年金改革,而是回到一個更為合理、可被社會接受的制度,這才是真正符合比例原則與公平正義的調整。
許宇甄指出,當年考試院版本是經過年改會完整討論後提出,卻在立法院遭民進黨團大幅「惡修」,導致制度劇烈傾斜,引發退休公教人員的不滿。改革要做,但政府也不能犧牲誠信,更不能在政治算計下,對特定職群進行過度懲罰。本屆立院修法並未逾越年改會與考試院當年的制度框架,本質上是「修正過度改革」,而非否定改革,其正當性不容被政治化抹煞。
許宇甄批評,賴清德總統、行政院長卓榮泰顯然仍抱持「修理退休公教人員」的政治心態,並錯誤期待所謂「綠色大法官」能再次配合政治需求,否定國會多數所作成的年改修法決定。這種作法,不僅無視當年年改會的專業討論成果,更嚴重踐踏權力分立的基本界線。
許宇甄質疑,當年年金改革期間,大法官以釋憲宣告「調降軍公教退休金合憲」,理由在於立法政策裁量與財政永續考量;那麼,在今日由立法院依法決定「停止調降退休金」,難道反而會構成違憲?退休金「砍或不砍」,本質上屬於立法政策選擇,同時涉及人民權利保障的正當性判斷,並不存在灰色地帶,更不應由司法權越俎代庖。大法官的手,沒有理由、也不該伸到立法權來。
許宇甄提醒,若本屆立法院的修法被指為違憲,那麼當年未採納考試院版本、而選擇更激烈調降方案的立法,同樣存在制度正當性疑義。不能因為民進黨提出的方案就被視為理所當然,在野黨提出的版本,經國會表決通過的修法,就被貼上違憲標籤,年改不能有雙重標準。
許宇甄呼籲,賴清德、卓榮泰應正視基本事實,公教人員長年支撐國家運作,承擔公共責任,理應獲得相稱的尊重與制度保障。唯有政府停止將基層文官與教師視為政治對立的對象,行政效率才能恢復,長期低迷的公務與教育體系士氣才能重建。不要再以政治操作製造仇恨,更不要濫用釋憲手段打壓特定職群;依法編列預算、尊重國會決定,讓公教人員取回應有的尊嚴與公道,才是負責任政府應有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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