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傳不副署 蔣萬安籲政院依憲法執行
媒體報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總統府與行政院將以「不副署、不公布」方式進行。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依照憲法及憲政原則,行政院就應該要執行。
朝野針對財劃法攻防不斷,行政院提出的財劃法覆議案5日遭藍白否決後,財劃法最晚須於15日公告。
自由時報報導,府院高層已拍板財劃法修法將「不副署、不公布」,停砍公教年金修法也規劃朝此方向辦理,且總統賴清德與行政院長卓榮泰15日對外說明。蔣萬安今天出席市政總質詢,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說:「依照憲法及憲政原則,行政院就應該要執行。」
行政院強調不會執行違法的財劃法,更不會以此重編明年度總預算,近日許多民進黨立委及法律學者則主張不應讓條文生效,必須透過不副署藉以不公布法律,擋下惡法。
所謂「副署權」,是指依據憲法第37條,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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