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閣揆打臉總統 紊亂憲政運作

朝野再戰財劃法,府院擬透過「不公布、不副署」因應已三讀的藍白再修正版。只是,府院抬出總統公布法律須經閣揆副署的憲法條文,用以支撐「不副署」的合憲性,這個如意算盤卻是「竹篙湊菜刀」,反而紊亂憲政運作。
立法院否決行政院的覆議案後,依法今天是總統公布財劃法的最後期限。據指出,府院今天將宣布「不公布、不副署」相關決策,背後除了許多民進黨立委及法律學者倡議之外,綠營考量財劃法修正攸關民生,在野修法卻衝擊國家財政、無視行政院預算權,才選擇「反制再升級」。
但據了解,府院採取「不公布、不副署」,綠營內部一度意見分歧,包括財劃法議題艱澀,不見得適合出招,行政院也憂「不副署」引發更大的政治效應。不過,當藍白再修正的財劃法覆議案遭封殺後,行政院長卓榮泰對外撂話「不執行」,即有綠營立委及親綠學界、法界人士頻頻表態,認應透過「副署權」按下暫停鍵,也迫使賴清德總統舉行便當會收攏綠營立委意見。
行政立法僵局再升級,綠營內部論述是,目前憲政體制有兩個機制能解決,亦即由憲法法庭裁判,或在野對閣揆投下不信任票,但相關機制均被在野癱瘓,當國會亂象到了極致,自然要有新做法為爭議踩煞車。
然而,府院「不公布、不副署」,形同讓朝野火車對撞,日後也恐更無彼此妥協的迴旋空間。
府院自以為閣揆「不副署」有理,其實是邏輯矛盾,違反憲法設計的誤用。憲法第卅七條「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原始目的在於制衡總統權力;總統欲公布,閣揆不副署,其實是「閣揆與總統意見不一」的權力制衡設計。
府院卻解釋成,對於國會通過的法律案不想埋單,既然覆議遭駁,還有不副署一招。但其荒謬就在於,政院自以為是「打在野的臉」,在憲政運作上卻變成「打總統的臉」,豈不滑天下之大稽。
事實上,依我國憲法及增修條文,政院對於立院決議之反制,僅有覆議一途,一旦覆議遭否決,閣揆「應即接受」,是否聲請釋憲是另一回事,但絕無走偏門以「不副署」再反制之憲政法理;否則,如此的憲法設計,豈不是自陷矛盾輪迴,憲政實務運作將無寧日?
真正的核心問題,還是在於「雙少數」總統不願承認政治現實,且不願與在野合作,卻選擇一再對抗與衝撞;大罷免已經大失敗,賴政府如今又想撞出憲政運作危機,繼續蠻幹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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