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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餘餵豬落日政策明政院拍板 植物性殘渣有望「繼續使用」

為防堵非洲豬瘟,中央日前宣布的廚餘養豬政策調整,原則全面禁用廚餘養豬,並給予1年轉型的最後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不過僅開放使用事業廚餘、動物性廢渣(國內即期肉製品等)及畜禽屠宰下腳料,並禁用家戶廚餘。據了解,國內即期食品及植物性廢渣在2027年後仍可繼續使用,但仍待行政院明天正式宣布。
今年10月22日起,因國內發生非洲豬瘟疫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即宣布全面禁用廚餘養豬,而為兼顧防疫、廚餘去化與廚餘養豬戶轉型實務、由中央律定全面禁止廚餘養豬之轉型最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即至2026年12月31日。
而轉型最後期限前仍可有條件使用廚餘養豬,除登記飼養頭數達200頭以上,且具廢棄物核准再利用資格者外,也須設置溫度與影像監視系統、落實蒸煮規範、使用裝設GPS車輛載運廚餘,且僅開放使用事業廚餘、動物性廢渣及畜禽屠宰下腳料,並禁用家戶廚餘。
中華民國養豬協會理事長潘連周昨於農業部受訪表示,禁止廚餘養豬的落日條款能短則短,但禽類下腳料、植物性蛋白因為沒有相關疫病風險,可接受保留給廚餘養豬戶使用。
環境部今表示,近期與產業團體的討論中,有人提出植物性廢渣,例如豆粕等和非洲豬瘟傳染病較無關,以及大賣場的即期食品等,因此有列入2027年後仍可繼續用於餵豬的選項之一,但仍要落實蒸煮規定,即以90度高溫蒸煮1小時,並設置溫度與影像監視系統等,但最終方案仍待明天行政院拍板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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