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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壽分手費44.3億 議員轟這筆「不合理」:新新併換LOGO市府出錢?

輝達落腳T17、T18,市府與新壽合意解約「分手費」,今下班前已送議會備查。總額為44億3406萬4085元。民進黨議員顏若芳質疑,新壽要求市府支付把工地圍籬換上新新併LOGO的費用4萬多元,轟為何市民要為新壽「與履約無關」的企業品牌費用買單?
顏若芳說,推動輝達海外總部用地儘速定案,所有議員都相當支持,不過新壽這次的喊價,事實上仍有不合理之處,比方說新壽要求市府支付把工地圍籬換上新新併LOGO的費用,但事實上,市府從未同意新新併後T17、T18的契約仍然有效,為何市民又為新壽「與履約無關」的企業品牌費用買單?
另外,顏認為,在利息計算部分,新壽明確拒絕了2.545%的收益率標準 ,市府似乎確接受了新壽的說法,選擇了對新壽最有利、對市庫最不利的3.74%高利率標準。
顏若芳說,新壽自述其資金「幾乎全數來自負債性資金」,但這是保險業的常規營運模式,將此高額的資金成本全數轉嫁給因政策目標而解約的市府,似乎也不合理。
顏說,這次市府委任會計事務所進行的盡職調查,很可能只是「審計」,也就是核對新壽的發票、合約、匯款單,確認新壽「真的花了這些錢」,但顯然沒有包含合理性或必要性的審查,只是一昧把「新壽花了多少錢」送給議會,要求議會要照單全收而已。認為分手費要送議會備查,市府就應當盡到合理性或必要性的審查才對,不應該只會當新壽的傳聲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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