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T17、T18給輝達才不同意新壽換約? 北市府駁:工程延宕是主因

輝達進駐北士科T17、T18進度卡關,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今天邀集相關局處開記者會,盼仍朝與新壽合意終止契約方向進行,對於新新併後市府可依約終止。法務局長連堂凱澄清,不是因要給輝達才不同意換約,是因T17、18工程進度嚴重落後所做個案評估,且強制解約可能會有爭訟拖到開發時程,市府、輝達仍希望朝合意解約方向辦理。
法務局長連堂凱表示,與新壽地上權合約已寫的相當清楚,如果要消滅那他的既售公司要取得契約權利,需先取得市府書面同意,否則就是可歸責於乙方事由可終止契約,新壽今年3月就有發公文給市府,針對新新併合併後合約轉移詢問,當時市府以個案評估,認為T17、18兩塊地得標三年來開發進度嚴重落後,才不同意新壽合約轉移,不是因為市府一定樣給輝達這兩塊地。
連堂凱說,與契約當時簽訂開發時間雖然是5年,但新壽到今年底已經第4年了,加上因為新新併有同意權,不同案件要從不同狀況來看,新壽先前發函除T17、18外,也詢問南港經貿、南港轉運站兩個地上權,包含經貿案已同意更換法人、轉運站則要求提出趕工計劃,而T17、18從合理興建期程來看,地上目前仍未有動工,一年之內要蓋好不太可能,才會不同意其更換法人。
連堂凱強調,就輝達這個案來看,目前雙方都還是希望能朝合意解約方向進行,由市府先跟新壽合意解約,再將地上權移轉給輝達,若等到新新併市府強制解約,有可能是單方事由,可能會有爭訟問題,是新壽與市府合約中產生的問題,更有可能造成時程延宕,包含輝達、市府都不認為這是一個解決問題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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