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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嫌10年前也曾犯案!苗栗持刀隨機殺人案 檢方聲請羈押獲准

苗栗地檢署偵辦邱姓男子在苗栗市隨機殺人案件,今天傍晚檢方訊問結束,認為嫌犯觸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等罪,且有逃亡、反覆實施殺人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晚間近9點法院已裁定准予收押。
苗栗地檢署指出,檢方偵辦兒童遭持刀砍傷案,訊後認為嫌犯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殺人未遂、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涉犯傷害罪、殺人未遂、傷害罪嫌疑重大,其中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殺人未遂、殺人未遂罪均為本刑最輕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檢方有相當理由認為被告有逃亡之虞,且有事證認為被告有反覆實施殺人罪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已獲法院裁淮。
【中央社/苗栗縣3日電】
48歲邱姓男子2日在苗栗市持刀攻擊刺傷2學童及1名男子,重蹈10年前犯案覆轍,落網後經檢察官訊問,檢方晚間以邱嫌有反覆實行殺人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苗栗地檢署透過新聞稿指出,邱男經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逕行拘提後,今天下午解送地檢署。
檢方表示,檢察官訊問後,認邱男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殺人未遂等罪,俱為法定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
檢方指出,檢察官調查相關事證後,認為有事實足認邱男有反覆實行殺人罪之虞,有羈押之必要,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3款、同法第101條之1第1項第2款,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邱姓被告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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