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麗君:待美部明朗化 台美協定文本、投資備忘錄再送國會審議

行政院今開對美關稅最新因應記者會,媒體關切台美貿易協定(ART)文本何時送國會、台美投資備忘錄(MOU)是否與ART脫鉤送國會審議?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回應,她評估美方先以122條款作為過渡性措施,待其他法律途徑取代原有法律依據,推測將反映已簽署國家跟未簽署國家之間的不同,而我政府承諾ART、MOU併送國會審查、提出影響評估,承諾不變,但時程須待美方內部明朗化。
鄭麗君回應,美方正在重建對等關稅遭判失效後的法律工具,待美方法律工具釐清重建後,會進一步地向已簽署貿易國家聯繫,台美雙方會密切地保持聯繫;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法律依據失效後,美國總統川普宣布122條款,是無需經過調查程序便可立即啟動的行政命令,美國優先以122條款徵收關稅且適用各國。
鄭麗君指出,從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聲明及美財政部長貝森特發言來看,122條款是一個過渡性、階段性且全國一致性的關稅政策,所以沒有反應出已簽署、未簽署國家之間的差異。不過美方政策存在變動性,自己作為台灣談判代表,無法為美方還沒有決定、或未來可能變動說明,但是看到122條款從10%,不到24小時提高到至15%,未來變動性仍然存在。
鄭麗君說,後續葛里爾所提及的301條款是對各國啟動調查,許多調查項目在台美貿易協定(ART)談判中,台美已有相當共識,因此她評估美方先以122條款對全球課徵15%加MFN稅率,作為過渡性措施;後續相關不論是301條款或安排其他法律途徑,取代IEEPA法律依據,她推測會反映出已簽署國家跟未簽署國家之間的不同,而台美已經洽簽ART是有利的基礎,要鞏固這個好的談判結果。
至於台美投資備忘錄(MOU)部分,鄭麗君表示,目前判決無涉232條款,所以MOU所取得的最惠待遇是不會變動。但在談判過程中,對等關稅跟232條款,也就是ART跟MOU,兩者是並行的,我方政府有承諾ART跟MOU要同時併送國會、提出影響評估,這點承諾不變。但送國會審議時程,待美方內部研議明朗化,給予我方充分說明,到時才比較能確保未來台灣取得相對優勢跟最佳待遇不變,因此鞏固ART是未來努力目標。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