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役替代役勤務召集助花蓮重建 內政部:若未報到可罰20萬、處2年徒刑

為因應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情,內政部啟動備役替代役勤務召集,統計至10月8日已動員1580人次救災人力。內政部役政司長沈哲芳表示,若備役役男未報到,可依現行「替代役實施條例」第52條規定,針對不就職役或擅離職役處置,可處20萬元以下罰金,或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內政部今部務會報安排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報告「替代役役男支援協助馬太鞍溪堰塞湖專案防救災情形及精進措施案」。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這次因應馬太鞍溪堰塞湖災情,內政部第一時間跨區動員現役替代役,並啟動備役替代役勤務召集,統計至10月8日已動員1580人次救災人力,讓受災地區早日恢復原貌。
內政部說明,自9月24日起,首次啟動跨縣市調度替代役支援機制,分批調派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替代役訓練班役男前往花蓮光復鄉支援災後復原任務,役男化身鏟子超人,協助當地民眾清淤、清理家園與校園,並協助收容安置、物資發送、志工引導等工作。
內政部表示,這次馬太鞍溪堰塞湖災情嚴重,已核定花蓮縣政府啟動替代役備役役男勤務召集,自10月13日至17日及自10月20日至24日分二梯次辦理,每梯次召集120人,共計240位備役役男投入協助災後復原工作。現役役男部分,同時採輪替方式,由不同縣市役男分批投入支援,擴大花蓮復原重建動能。
媒體詢問若備役役男未依規定報到會如何處置,沈哲芳則說,現階段是依照替代役實施條例第52條規定,針對「不就職役或擅離職役」處置,但累計時間必須超過七日,對於即時時效有所欠缺,因此比照後備軍人勤務召集等相關法規,勤務召集違規刑責為3年以下,演習召集為1年以下,此草案已送至行政院研商,也有立委提出修正案,盼盡快通過以完善備役召集的法規。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