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補助提高至10萬!陳時中:透過福利弭平差異讓產婦安心生

行政院18日通過「因應少子女化對策:好孕三方案」,包括擴大生育補助、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3.0及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其中在生育補助上,全面提高至十萬,對此,行政院政委陳時中表示,基本上社會保險給付並未改變,公平性沒有問題。提高到10萬元的部分是由公務預算補足的福利措施,著重在公平性。由於生產成本大致相同,政府透過福利拉平不同投保級距間的差異,讓所有產婦都能安心生產。
行政院長卓榮泰指出,政府在「因應少子女化對策計畫2.0」中,推出3項精進措施,首先是自明年1月1日起,擴大生育補助,在既有的社會保險給付之外,再加上公務預算補足差額,讓每胎的補助均達到10萬元;未參加社會保險的女性國人或外國籍配偶生育本國籍新生兒,基於福利服務公平原則,也將補助10萬元。
不過外界對於一體適用生育給付10萬元,恐怕對投保級距較高者有失公允有疑慮,對此,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社會保險像是勞保他會有他投保的級距,可是勞保相關給付也並非只有生育給付這一環,目前推動生育給付部分最主要是因應少子女化政策,這次設定的考量也並不是把他拉低,而是盡可能地把社會福利拉齊,同時在經濟上相對弱勢的族群,從整體少子女化政策的角度來看,也希望能給他更多一點幫助,
洪申翰強調,因此外界認為的不公平狀況並沒有出現,因為是整體拉高,並不是把繳的比較多的人給付降低,這部分主要是透過國家的公務預算去促成的福利政策,這樣對於收入相對弱勢者也能有比較多一點的幫助,對於整體的少子女化政策也會有所幫助。
陳時中則表示,基本上社會保險給付是沒有變,在保險的公平面上是沒有問題,提高至10萬元的部分,主要還是由公務預算所填補上的福利制度,而福利講究公平,因此對於每一個生產婦女來說,生產所產生的費用是差不多,在原本的制度上,會因為投保級距不同而領有不同給付的狀況,政府就透過福利的方式讓這樣的差異拉平,讓大家生產可以更安心。
卓榮泰說,今年11月1日起,實施「試管嬰兒補助方案3.0」,調高39歲以下不孕夫妻首次申請之第1次補助金額,由現行10萬元調高至最高15萬元,對於各胎之第2、3次療程補助,由現行6萬元增加至最高10萬元。另外39歲至未滿45歲之間不孕夫妻,首次申請第一次補助金額,由現行10萬元調高至13萬元,對於各胎之第2、3次療程補助,由現行6萬元增加至最高8萬元。低收及中低收入戶不分年齡及胎次,均補助15萬元。
第三,卓榮泰說,自9月1日開始實施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試辦方案,減輕其取卵(精)療程的經濟負擔,取卵具最高7萬元/次補助,取精最高8千元/次補助,以此政策支持與協助癌友保留未來生育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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