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抓到了!輾過彰化女騎士釀1死2傷 肇逃毒駕男今下午落網

畢業生參加獸醫國考 竟在考場用手機上網找答案...須向公庫支付6萬

投信獨壓買方!三大法人續砍326.52億元 8大成值百億股全倒

坦言財劃法「離島分母計算錯誤」 國民黨將提修法

國民黨立院黨團今開記者會,立委賴士葆坦言,新版財劃法有部分瑕疵。記者劉懿萱/攝影
國民黨立院黨團今開記者會,立委賴士葆坦言,新版財劃法有部分瑕疵。記者劉懿萱/攝影

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與補助款爭議至今未解,國民黨立院黨團今開記者會,立委賴士葆坦言,新版財劃法有部分瑕疵,在16條之1的離島計算上,分母計算錯誤,將會針對此條修法

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沛祥指出,去年修財劃法時,希望行政院提出院版,但政院不但沒有提出院本,還說現在就是最好版本,但不到20%財源在地方,造成地方財政困難,才要提出財劃法修正。面對近期財劃法爭議,國民黨團認為財劃法修正是必要,且執政黨團當年也提過。

賴士葆說,到現在行政院還是不提修正版,就是中央要75%,他們修法目標是回到25年前6比4,經過修法後變成中央66%,政院不願提院版就是要修法後,再來挑三揀四。

針對行政院批評財劃法修正案說公式有瑕疵,賴坦言「這點我們承認一部分」,指財劃法修正案16條之1在離島方面的計算,分母計算錯誤,應該離島3縣市分母要分開,而不是用22縣市,如果要修法就只會針對這條修法,其他都沒有問題,針對此條修法應該很快就會有結果。

賴士葆指出,詳閱財劃法的分配公式,發現原在本島19縣市和離島3縣市的分母,都是用「全部直轄市及縣(市)」的總數,而不是分別用19縣市、離島3縣市的總數當分母,才會產生誤差,甚至300多億無法分配出去,連江縣應分配的數額,甚至比修法前少。

賴士葆說,不過這些問題,若院本當初有提出,或許可以避免。既然行政院長卓榮泰說將和縣市長會面溝通,不妨就請財政部先按照「合理且正確的分母」,重新計算19縣市和離島3縣市的統籌稅款數額,讓地方政府可以根據新而正確的數額編列稅課收入。

另外,政院指事權分配問題,賴認為,中央應該向地方說明,但中央都不說或找地方來談。至於分配指標權重導致城鄉差距擴大,賴批,根本是黑白講,財劃法修正後中央從75%降為66%,直轄市62%降為54%,中間差8%給縣市政府,就是縮短城鄉差距。

行政院 財劃法 修法
×

一鍵登入,LINE POINTS 限時送

登(加)入 udn 會員不只享專屬優惠,現在再送 LINE POINTS 5 點!即日起至 11/25,不論新朋友或老朋友,輕鬆加入就有獎,馬上入手點數,讓生活多一點開心回饋。

延伸閱讀

政院延誤中選會人事提名 賴士葆:想等大罷免通過提自己人?

國民黨立院黨鞭換血 羅智強接書記長、林沛祥任首副

追加預算案出委員會…晚間8時夜戰協商 賴士葆目標刪減100億

賴士葆預告追加預算最少刪113億 卓榮泰建議不要設定數字

相關新聞

中捷藍線補助款60億變1.6億 盧秀燕:中央「卡盧」非常不道德

財劃法新法上路,地方政府統籌分配稅款增加,補助款遭刪減,台中捷運藍線剛開工,明年的補助款就從原本核定的43億元加上進度提...

財劃法爭議 許宇甄:賴清德該制止卓榮泰欺壓地方

行政院昨分批與地方政府共商財劃法與事權等議題,最終定調新版財劃法公式錯誤,立院應自行解決。國民黨立委許宇甄表示,政院可先...

陳其邁嗆「做過院長為何不修財劃法?」 張善政:藍綠都有責任

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引發各縣市補助款爭議,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邀地方政府會商,有媒體報導高雄市長陳其邁在會中嗆聲張善政市長「...

財劃法座談嗆爆 蔣萬安:政院之前宣講忙什麼?大家心知肚明

行政院今邀集地方首長座談財劃法修法後,討論統籌分配稅款分配爭議如何解。台北市長蔣萬安會前已公開表示,中央用一紙公文刪減捷...

籌款爭議…陳其邁喊朝野放下屠刀:誰犯錯就該誰解決

統籌分配稅款爭議,行政院今天邀集22縣市首長開會討論如何解決。高雄市長陳其邁在會前表示,這是立法錯誤,問題在哪,就應該由...

財劃法公式錯誤 陳雪生提修法改分母:口水戰沒意義

「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後,今年分配地方統籌分配款出現爭議,有地方政府反映短少,行政院稱此為公式錯誤造成。國民黨立委陳雪生...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