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達電廠爆炸 議員邱于軒質疑為提早商轉倉促強行測試釀禍

高雄市永安區興達電廠燃氣新二號機組工地昨晚發生火災,勞檢處獲報後隨即派員了解,初步研判天然氣洩漏導致起火,已令現場全面停工,若查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最高可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議員邱于軒則質疑,機組是否急於推動導致強行運轉,進而發生爆炸事故,要求徹查真相。
興達電廠爆炸事故發生於9日晚間8時左右,現場火光竄出,所幸消防隊迅速撲滅,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勞檢處初步了解,事故發生於試車運轉進行熱燃料測試期間,疑因天然氣洩漏導致起火,詳細肇因仍待消防局進一步調查。已勒令現場全面停工,並將配合火調結果釐清責任,查有違法即罰。
高市議員邱于軒對興達電廠新燃氣二號機組爆炸事件深感遺憾與憤怒,直言此事已讓當地里民人心惶惶。
邱表示,馬年審計報告顯示,興達新一號、新二號、新三號機組因疫情及專業人力不足,導致上線時程延宕。以新二號為例,依台電提供審計部資料,原訂2026年3月底才應正式商轉,台電卻承諾今年內即可運轉,恐有倉促上線疑慮。她質疑是否因急於推動,導致機組在不穩定狀態下強行試運轉,進而釀成此次爆炸事故,呼籲相關單位應徹查真相。
邱于軒同時批評,高雄市政府對興達電廠長期態度消極,像興達電廠三、四號機組在未取得操作許可下便啟動,市府卻不敢開罰,甚至毫無作為。此外,審計報告更揭露,電廠燃煤煤倉三年來自燃超過兩百次,市府竟完全不知情。而這次爆炸事故,地方里長疑前天下午就得知異狀,市府並未即時處理,顯見監管嚴重不足。
她認為,市長陳其邁應展現鐵腕,全面徹查興達電廠,並落實監管機制,以確保高雄市民安全與生活品質不再受到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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