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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電案場環評門檻竟比露營場還低 柯志恩要求政府盤整檢討

高雄大樹和山光電場濫墾山林引發關注,第二期開發遭撤銷許可,開發公司負責人及水保技師遭法院羈押禁見。立委柯志恩認為一期水保工程是否也有疏失或包庇,應一併納入調查。此外,露營場超過1公頃需要環評,光電案場卻是15公頃,光電開發環評標準太寬鬆,需要檢討。
上月立委柯志恩會勘大樹和山光電場,業者在山坡地違規開發及違反水土保持等離譜情況引起社會譁然,高雄檢調介入調查,昨約談負責人林瑞豐等人,檢方聲押獲准。
立委柯志恩憂心目前正在進行的水保改善與植生復原工程,是否因此停擺。她指出,若業者因被收押而放任案場荒廢,復原工作又由誰負責?是中央經濟部能源署、高雄市政府、地主自來水公司或又要由全民埋單?
柯主張,既然業者及負責監造的水保技師都已被羈押,和山案場除了正在進行的水保復原與植生恢復,其餘工作應該全面暫停進行徹查。另外案場一期水保工程是否亦有疏失?是否存在規避監管、包庇不報的情形,也都應該納入檢調調查範圍。
柯進一步指出,原本的光電法規,讓光電案場不需環評,只要履行水保計畫即可開發,現在卻發生水保失靈、環境破壞的現實,這不僅是技術上的違規,更是政策設計上的漏洞,即便現在提高至開發面積達15公頃以上就需要環評,與露營區開發面積只要超過1公頃便需要環評比起來,光電開發的環評標準仍太寬鬆,「我們不能犧牲法治與環境,綠能更不應成為破壞環境的藉口」。
柯強調,「和山光電案場的樹是業者砍的,山頭也是業者剷平的」,無論最終司法審理結果為何,主管機關都必須負起監督業者的責任,絕對不可將環境修復的成本轉嫁給高雄市民。此外,政府更應立即檢討,對類似光電開發模式全面盤整,預防下一個和山光電案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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