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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行動/改名限一次 原民要公平待遇
原住民族可回復傳統姓名,但改名除非特殊原因,否則一次為限。有原住民改回族名後,發現就業、就學都產生不便,礙於只能改名一次規定,再也改不回來,紛紛質疑漢族可以改名三次,原住民卻只能改名一次,很不公平。
林姓原住民響應回復族名運動,他無奈地說,改名後,自己的傳統姓名是「個人名」加「家族名」共六個漢字,一般文件的簽名欄通常很小,很明顯是給姓名三個字的人簽,以致簽名都擠在一起。此外,因他原民姓名的首字是「藍」,初認識的人會叫他「藍先生」,聽起來很怪,但很難解釋。
屏東縣部落藝術工作者佬祖說,還給原住民姓名自主權的立意良善,但行政作業系統應同步修改得更人性化,像電腦的姓名欄位頂多只能輸入五個字,有的甚至不能輸入標點符號,他納悶,先前發生「鮭魚之亂」改名事件,都能鍵入這麼多字,為什麼原住民改名卻不能?
排灣族古拉利.馬發拉恩杰.吉盧改回原住民姓名後,發現諸多不便,想改回漢名,限於只能改名一次,沒機會再改回來,他希望政府對原民姓名的修改政策,能比照漢名規範才公平。
原住民身分的戶政人員說,姓名條例修法對尋求身分認同或住平地欲尋根的族人來說,立意良善,但在戶政事務所辦改名時問題很多,有人想回復原民姓名,但不知道族名,竟要求戶政人員幫忙取,有的甚至拿護照英文名、外國人名當族名,這些都有必要改善。
台東戶政事務所主任石秋風說,依目前法規,原住民只能改名一次,因此碰上想改名的族人,一定會說明再三,目前來改名的族人都選原、漢名字並列居多,改為單一原住民姓名的非常少,若想比照漢族改名三次,只能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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