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助太子集團「OJBK」平台洗錢 知名律師張秉鈞100萬交保

台北地檢署偵辦太子集團跨境洗錢案,從太子集團創設「OJBK」洗錢平台,先查出Cigar Vie雪茄館負責人陳韋志洗錢,辦案人員順盤摸瓜,查出OJBK上游水房是「鳳玖企業社」,利用蝦皮帳號為掩護,將不法所得匯至境外,連知名律師張秉鈞也是共犯,警方搜索拘提6人到案,台北地檢署複訊後依洗錢罪命張10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同案約談「鳳玖企業社」登記負責人林采甯(主嫌宋定杰妻子)100萬交保、鳳玖企業社成員蘇正鎧15萬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

另外,「鳳玖企業社」實際負責人宋定杰、「有芯人跨境公司」負責人胡永則、鳳玖企業社會計翁詩婷,目前偵訊中。

張秉鈞過去涉及多起刑事案件遭調查,檢方過去偵辦曾姓毒販從國外運輸大麻郵包案,發現曾男律師張秉利用陪偵機會,將偵查秘密告知另外2名共犯,並教唆滅證與串供,被檢方諭令70萬交保。張秉鈞還涉及「台版柬埔寨」主謀「藍道」杜承哲相關被告洩密案,近年爭議事件不斷,多被檢方搜索。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知名律師張秉鈞被控利用法律專業助太子集團洗錢,檢方諭令10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記者張宏業/攝影
知名律師張秉鈞被控利用法律專業助太子集團洗錢,檢方諭令10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記者張宏業/攝影

鳳玖企業社負責人宋定杰妻子林采甯,涉洗錢10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記者黃義書/攝影
鳳玖企業社負責人宋定杰妻子林采甯,涉洗錢10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記者黃義書/攝影

鳳玖企業社會計翁詩婷涉洗錢,被檢方諭令15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記者張宏業/攝影
鳳玖企業社會計翁詩婷涉洗錢,被檢方諭令15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記者張宏業/攝影

鳳玖企業社員工蘇正鎧涉洗錢,被檢方諭令15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記者張宏業/攝影
鳳玖企業社員工蘇正鎧涉洗錢,被檢方諭令15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記者張宏業/攝影

太子集團 張秉鈞 洗錢

延伸閱讀

太子集團洗錢追「OJBK」錢包上游 鳳玖企業社負責人送辦

太子集團案外案 知名律師張秉鈞涉洗錢遭逮

假出金集團金主起訴移審 北院裁定1600萬交保

影/曾吸金落跑越南與副總理合照 天逸集團負責人再爆掏空 100萬交保

相關新聞

華訊綠能充電樁投資攏系假!吸金1.9億 總裁潛逃、執行長聲押禁見

華訊電能公司被控利用世貿中心加盟展機會,抑或是臉書廣告,要民眾投資「FAFAGO綠能充電樁」,2年內吸金1.9億,調查局機站昨天搜索約談14人到案,由於總裁「陳建寰」逃亡,台北地檢署清晨依違反銀行法罪聲押禁見執行長謝博鈞等3人。

「丹水滾」火鍋店夫妻被控捲款50億逃大陸 20筆土地房產市價驚人

台中連鎖火鍋店「丹水滾」停業,黃姓、洪姓夫妻已帶子女到大陸,外傳二人捲款50億,受害民眾已達500人,但目前向警方報案不到百人,警方仍在調查中;被害人也組自救會群組要討回自己投資錢,最近傳出這對夫妻將投資款轉入不動產,二人和子女名下房地產已超過20筆;洪女臉書原本被按讚留言肯定善心,最近增加多人留言「還我錢」。

陌生人匯1元給你恐變詐團同夥!民眾提案「拒收款」機制 避免無辜帳戶凍結

當帳戶變成「警示帳戶」時,代表帳戶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案件,例如洗錢、詐欺等。一名提案人發文,分享近期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的提案,希望金管會研究建立「收款人入帳同意機制」,以減少民眾帳戶詐騙集團利用而變為警示帳戶的事件,目前附議人數已達到4千7百人,還需要2百多人就能達成附議門檻。

假冒北市府局處首長誆廠商 詐騙仔這次自稱蔡詩萍

北市府局處首長近來陸續遭詐騙盯上,繼環保局長徐世勲、衛生局長黃建華,不肖分子又冒名文化局長蔡詩萍向廠商談合作,稱有新專案要詳談,約周一辦公室見,手法如出一轍。文化局今天特地澄清,廠商察覺有異並向文化局查證,確認相關聯繫均非文化局人員所為。

洗車場暗藏詐團金流鏈 詐騙逾600多萬、五層式企業分工 屏檢溯源瓦解

屏東地檢署偵破以洗車場為掩護的詐欺車手集團,該集團在屏東市六塊厝附近的洗車場為據點,分工縝密,「五層式」企業化分工,涵蓋車手、中人、第一到第三層的收水與控盤幹部,檢方從單一報案線索溯源偵辦,瓦解車手集團、運送提款卡白牌車隊,全案起訴11名,法院審理中,清查被害人逾60人,詐騙金額670多萬元。

13歲女兒等爸爸回家 他卻當詐團車手害婦人755萬元飛了

一邊扶養13歲女兒,一邊重操詐騙舊業。南投李姓單親爸擔任詐團車手、收水手,短短2周內向林姓婦人收取755萬元投資款,害對方血本無歸。南投地院民事庭近日判決,李男須全額賠償755萬元,並自判決確定後按年利率5%計算利息至清償完畢為止。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