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娘深陷投資詐騙近5000萬元全沒了 法院判車手要全賠

屏東縣張姓老闆娘深陷網路投資群組詐騙,一個多月面交8次被騙走4835萬元,警獲報後逮捕詐騙集團車手46歲潘女,屏東地院審理,刑事部分,潘女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年6月,民事部分,則要全賠張女的損失。可上訴。

判決指出,46歲潘女是擔任面交取款車手,該案詐欺集團其他成員們在2025年5月初,以LINE暱稱「超揚投資群組」、「陳美臻」等假帳號,向被害人張姓老闆娘佯稱投資股票可以獲利,導致張姓老闆娘深陷其中。

判決指出,車手潘女先在超商列印詐欺集團成員偽造「超揚投資股份有公司存款憑證」,與該公司工作證,潘女宣稱為該公司的取款專員,跟張姓闆娘面交取款,張姓闆娘深陷其中,一個多月內陸續交付8次,共4835萬元給潘女,潘女再交付給上游成員。潘女稱在此案中她只獲得5.5萬元。

判決指出,潘女在詐欺集團中擔任收水車手工作,是犯罪不可缺少環節,所為製造金流斷點,隱匿詐欺取得去向。潘女辯稱,她不需要賠到這麼多錢,也沒有錢可以賠償,她也被關押中。法官不採信,判潘姓女車手要賠張姓老闆娘4835萬元。可上訴。

屏東縣張姓老闆娘遭假投資詐騙,一個多月內被騙走4835萬元,屏東地院審理後,民事損害賠償判車手潘女要全賠,刑事部分則判詐欺罪處6年6月。可上訴。屏東地院外觀。圖/資料照
屏東縣張姓老闆娘遭假投資詐騙,一個多月內被騙走4835萬元,屏東地院審理後,民事損害賠償判車手潘女要全賠,刑事部分則判詐欺罪處6年6月。可上訴。屏東地院外觀。圖/資料照

詐騙集團 詐欺 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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