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房市要爆了嗎?新案成交重挫 全台待售量庫存逼近20萬戶

K-POP鐵粉砸30萬買「Super Junior」專輯 遇到詐騙錢包被清空

韓國天團「BABYMONSTER」、「TWICE」去年接連蒞臨高雄開唱,有粉絲搶不到票,上網購買黃牛票,匯款數萬元遇到詐騙,其中一名韓團鐵粉,為了購買「Super Junior」更是失血30萬元,檢警事後逮到王姓、張姓車手,今依詐欺罪嫌起訴,幕後集團仍待查。

檢警查出,王姓男子及張姓女子受詐團所聘,王男負責擔任取款車手,張女則提供名下銀行帳戶供詐團收取詐欺贓款使用。

去年韓國天團「BABYMONSTER」、「TWICE」接連蒞臨高雄開唱,因演唱會門票一票難求,有粉絲在社群高價徵演唱會門票,詐騙集團看見商機,便在社群平台佯稱有門票可以轉售。

王姓、劉姓韓團鐵粉不疑有他,去年12月3日分別轉帳20053元及5萬元到詐團提供的帳戶,購買「BABYMONSTER」高雄場及「TWICE」台北場門票,結果一直都沒收到門票才知道受騙。

另一名方姓鐵粉則看到詐團在網路刊登「Super Junior」專輯,和詐團聯繫後卻落入陷阱,前後匯款30萬2910元,結果專輯都沒收到,錢包卻大失血。

聽不到演唱會又拿不到專輯,氣得粉絲報警提告,檢警根據3人匯款證明,鎖定張姓、王姓車手,迅速將兩人拘提到案。

檢警偵辦時,王男坦承有收款,但否認該款項是詐欺贓款,張女坦承交付帳戶給他人,但稱是為辦理貸款製作金流,否認詐欺。

不過檢方根據事證及對話紀錄,認定王男、張女參與詐欺,並將贓款層層轉交給上手,今依詐欺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官對兩人各量處2年以上徒刑。可上訴。

南韓人氣女團TWICE去年11月首次來台開唱,今年將再登上台北大巨蛋。圖為TWICE成員抵達高雄機場,擠滿粉絲接機。本報資料照片
南韓人氣女團TWICE去年11月首次來台開唱,今年將再登上台北大巨蛋。圖為TWICE成員抵達高雄機場,擠滿粉絲接機。本報資料照片

韓國 高雄 詐團

延伸閱讀

台版地面師案追出假檢警詐團 8人抵押房產借貸被騙1.5億

彰化婦人陷網戀被詐157萬元 菲籍看護也陷情網當車手被捕

滿堂紅麻辣鍋淪詐團水房 上游共犯連堃程遭羈押禁見

滿堂紅麻辣鍋洗錢延燒…警溯源逮上游 北檢聲押禁見

相關新聞

台中商銀爆勾結詐團!2分行經理聲請停押 法院認有逃亡之虞駁回

台中商銀爆發勾結詐騙集團幫洗錢36億元,檢方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嫌起訴萬里開發董事長洪岳鵬及分行4經理、2襄理;其中潭子分行經理張登宗、頭份分行經理莊文良聲請撤銷羈押,台中地院以2人涉洗錢7.4億元、5.3億元,又均為銀行高階主管年收數百萬,顯有逃亡之虞,駁回2人聲請,不得抗告。

台中銀爆行員勾結詐騙集團! 2襄理、4經理護航幫洗錢高達36億元

台中銀行爆發行員勾結詐騙集團,檢調查出萬里開發公司洪姓董事長因參與詐騙、賭博集團,長期積極滲透金融業,與台中銀多家分行共2名襄理、4名經理共謀,利用其主管職替空殼公司開戶、調高轉帳額度,或明知帳戶被警示仍護航,涉洗錢高達36億元,檢方已聲押洪男、2名經理獲准,今依違反銀行法等起訴洪等7人。

金髮俄女宜蘭「裝聾啞」賣國旗 報警未受理網熱議:移民署不抓嗎?

很多縣市出現「外籍人士賣旗籌旅費」手法,悄悄入侵宜蘭!在宜蘭冬山路三段上班的蔡姓女子貼文爆料,一名外籍金髮女子昨天傍晚挨家挨戶進入沿線店家,遞出寫有價格的紙張並比手畫腳,以每支100元的價格兜售小國旗,她買了之後覺得有異,撥打110反映才知被騙,呼籲大家別上當。

假酒商騙投資威士忌稱保證獲利「吸金7千萬」 操盤手清晨50萬交保

長綸、立綸國際企業被控假借品酒會名義,誆稱可大量輸入威士忌,要民眾加入「威士忌投資」,年息高達12%至18%,並鼓吹投資者簽署「委賣酒品分潤契約」,再用房地產投資、認購特別股方式,吸金逾7千萬元,台北地檢署昨天搜索約談操盤者李孟麒等4人到案,訊後依違反銀行法罪命李男5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配戴電子手環。

少女講手機急哭!Uber司機秒拆詐騙手法 暖心陪報警嘆太遲:千萬別錄影

台灣處處有溫情。一名Uber司機近日在Threads分享,自己載到一名神情緊張的年輕女生,原本只是安靜開車,沒想到途中聽見對方打電話給媽媽,提到「現在出了一點事情」、「這是真的啦真的金管會專員」,讓他立刻警覺可能遇上詐騙。原PO表示,女孩情緒越來越激動,甚至在車上哭了起來,他遞上衛生紙後,忍不住主動詢問「能不能看一下客服LINE」,結果一看就確定是詐騙。

保險公司要退6千元!作家點進「官網」識破異狀:一填資料就完了

退你好幾千,只限一天內填寫資料。這種看似撿到錢的通知,其實可能是詐騙新招。作家黃大米在臉書發文提醒,近日收到一封假冒保險公司寄出的「退款通知」,聲稱可退還6000多元,但要求在20小時內填寫資料,讓她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