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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收入才去當詐團車手?25人慘受害 越籍移工被判25個徒刑

越南籍高姓移工(中譯音)當詐團車手,去年6月21日至7月1日到郵局、農會分部、超商的ATM,從詐團人頭帳戶提取25名被害人匯款的款項3千元至2萬元,警方循線查獲高男。彰化地方法院依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分處25個有期徒刑1年3月,並在刑滿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彰化地檢偵查,高男加入自稱「HIEP」及通訊軟體Telegram暱稱「KCV」的詐團,接受KCV(越南人)指示及所交付的提款卡,就近到和美鎮內的郵局、農會分部、超商從ATM從詐團人頭帳戶,提領劉姓等25名被害人遭詐騙而匯款的款項,每次提領款項和提完款後的提款卡均交付KCV,高男收取每日報酬1500元至2000元。

彰檢認為,高男提領詐騙贓款的被害人有25人,應論以25罪,另請審酌高男犯詐騙得手的提領金額高達93萬9千元,且屢犯詐欺不改,又以假投資、色情交友等名義進行詐騙,破壞公眾對金融市場、投資機會及人際關係的信任,遺害深遠。辯護律師稱高男正轉換工作,沒雇主、收入才當車手犯案,請求從輕量刑,

彰化地院審酌,高男擔任詐團車手,將取得款項轉交上手,形成金流斷點,造成後續追查困難,讓詐團得以確保不法利得,且高男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難認為犯罪後積極彌補損害,惟高男犯罪後坦承犯行的犯罪後態度尚佳,及尚有其它詐欺案件 在偵查、審理中,為避免多次定應執行之刑對高男程序上的負擔、司法資源浪費,故本案不定應執行之刑。

越南籍高姓移工當詐團車手,至少25名台灣人受害,彰化地方法院依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判處25個有期徒刑1年3月,並在刑滿或赦免後驅逐出境。記者簡慧珍/攝影
越南籍高姓移工當詐團車手,至少25名台灣人受害,彰化地方法院依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判處25個有期徒刑1年3月,並在刑滿或赦免後驅逐出境。記者簡慧珍/攝影

彰化 被害人 詐團 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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