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最大假出金集團 北檢斬金行動逮幕後金主 台中角頭聲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偵辦全台最大「假出金電詐水房案」,檢方先前已起訴女首腦歐俞彤,一審判刑24年,由於歐俞彤男友吳漢威潛逃柬埔寨遭通緝,檢察官蔡佳蒨溯源追查,發現台中角頭王景琪是吳漢威幕後大金主,操縱整起詐騙計畫,由於王景琪位階比吳漢威還高,檢方認有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

檢警偵辦斬金行動共發動6波搜索,約談過涉案律師、美樂集團核心幹部等人,辦案人員曾提訊在押的歐俞彤作證,針對組織運作、幹部分工進行確認,檢方根據扣押物分析過濾,鎖定隱身在幕後的金主王景琪(54歲)展開偵查,並在搜索現場扣到300萬現金。

原是飯局妹的歐俞彤,因餐會結識竹聯幫弘仁會成員吳漢威,兩人展開交往,成立史上最大假出金美樂集團,並與「宇凡國際」負責人林軍宇合作,在台中設立機房與水房大本營,從事詐騙與吸金行為。

歐俞彤頭腦靈活,架設逾2千個假投資網站,藉由假出金8.5億元,8個月內成功騙取157億元,單日出金最高可達上億元,全台共5千多人受害。歐俞彤審理時主張,不知詐團用假出金方式行騙,只承認洗錢,否認有詐欺。

據調查,美樂公司為詐團組織一環,負責對接接機房端,待車手集團送贓款至指定地點,美樂人員再將現金贓款交給假出金集團使用,假出金集團「出金手」發放投資利潤給被害人,佯裝獲利假象,幕後金主王景琪每筆收取2至3成利潤。

台北地檢署偵辦全台最大假出金集團案,聲押禁見幕後大金王景琦。記者蕭雅娟/攝影
台北地檢署偵辦全台最大假出金集團案,聲押禁見幕後大金王景琦。記者蕭雅娟/攝影

台中 詐團 柬埔寨 角頭

延伸閱讀

絕對能源虛擬幣詐騙50億!檢調4波搜索 3大營運長移送北檢

檢調偵辦絕對能源吸金案 發動第三波搜索

假出金8億詐騙158億 美樂公司幕後金主拘提到案移送複訊

女子兜售人工假鑽涉詐騙 高雄珠寶店聯手警方逮人

相關新聞

「李團長」逼死豐原一家五口 法院斥極惡劣...判11年理由曝光

台中豐原王姓一家五口遇黃金、投資詐騙去年集體走上絕路震驚社會,主嫌「李團長」李姓女子以龐氏騙局狠詐王家等12人1500多萬元,檢方起訴求刑15年;台中地院直言李女「極為惡劣」,今依銀行法、詐欺等一共5罪判李11年,另被訴洗錢、偽造文書部分不另為無罪諭知,可上訴。

台中商銀爆勾結詐團!2分行經理聲請停押 法院認有逃亡之虞駁回

台中商銀爆發勾結詐騙集團幫洗錢36億元,檢方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嫌起訴萬里開發董事長洪岳鵬及分行4經理、2襄理;其中潭子分行經理張登宗、頭份分行經理莊文良聲請撤銷羈押,台中地院以2人涉洗錢7.4億元、5.3億元,又均為銀行高階主管年收數百萬,顯有逃亡之虞,駁回2人聲請,不得抗告。

台中銀爆行員勾結詐騙集團! 2襄理、4經理護航幫洗錢高達36億元

台中銀行爆發行員勾結詐騙集團,檢調查出萬里開發公司洪姓董事長因參與詐騙、賭博集團,長期積極滲透金融業,與台中銀多家分行共2名襄理、4名經理共謀,利用其主管職替空殼公司開戶、調高轉帳額度,或明知帳戶被警示仍護航,涉洗錢高達36億元,檢方已聲押洪男、2名經理獲准,今依違反銀行法等起訴洪等7人。

金髮俄女宜蘭「裝聾啞」賣國旗 報警未受理網熱議:移民署不抓嗎?

很多縣市出現「外籍人士賣旗籌旅費」手法,悄悄入侵宜蘭!在宜蘭冬山路三段上班的蔡姓女子貼文爆料,一名外籍金髮女子昨天傍晚挨家挨戶進入沿線店家,遞出寫有價格的紙張並比手畫腳,以每支100元的價格兜售小國旗,她買了之後覺得有異,撥打110反映才知被騙,呼籲大家別上當。

「丹水滾」火鍋店夫妻被控捲款50億逃大陸 20筆土地房產市價驚人

台中連鎖火鍋店「丹水滾」停業,黃姓、洪姓夫妻已帶子女到大陸,外傳二人捲款50億,受害民眾已達500人,但目前向警方報案不到百人,警方仍在調查中;被害人也組自救會群組要討回自己投資錢,最近傳出這對夫妻將投資款轉入不動產,二人和子女名下房地產已超過20筆;洪女臉書原本被按讚留言肯定善心,最近增加多人留言「還我錢」。

假酒商騙投資威士忌稱保證獲利「吸金7千萬」 操盤手清晨50萬交保

長綸、立綸國際企業被控假借品酒會名義,誆稱可大量輸入威士忌,要民眾加入「威士忌投資」,年息高達12%至18%,並鼓吹投資者簽署「委賣酒品分潤契約」,再用房地產投資、認購特別股方式,吸金逾7千萬元,台北地檢署昨天搜索約談操盤者李孟麒等4人到案,訊後依違反銀行法罪命李男5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配戴電子手環。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