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跨境愛情詐騙竟招募未成年少女助陣 竹檢起訴主嫌求刑8年以上
新竹地檢署指揮破獲詐騙集團,透過社群媒體假冒女性帳號吸引被害人,以中獎、見面或入群為由收取小額費用,並誘導持續匯款或進行虛擬貨幣交易;同時招募未成年少女協助對話,甚至誘拍私密影像後再行勒索。竹檢今天偵結起訴吳、黃、劉等主嫌,建請量處4年6月以上徒刑,另許姓主嫌因未坦承犯行、態度不佳,建請判處8年以上徒刑。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李昕諭指揮桃園市警局大園分局,於2025年9月至2026年2月分3波偵辦愛情詐騙案,搜索新竹、苗栗、台中5處據點,拘提9人、查獲被告11人,其中吳姓主嫌等8人遭羈押,依組織犯罪、詐欺、洗錢及散布性影像等罪起訴。
檢警查出,該集團由吳、劉、梁、許等人主導,2025年5月在新竹縣新豐鄉設機房,分工運作並建立分潤機制;吳男統籌並聯繫海外,劉男負責話術與管理,梁男提供設備,許男負責後勤,黃男則在中國廣西與共犯合作,誘導被害人持續匯款或進行虛擬貨幣交易。
調查指出,該集團以社群媒體為犯案工具,在IG、Threads及X(推特)建立大量假女性帳號,透過美女照、抽獎或情色訊息吸引關注,再以中獎、見面或入群為由,要求被害人匯款千元不等費用。為提高成功率,除男性成員操作帳號外,並招募未成年少女協助聊天、接聽電話,營造真實女性身分以降低戒心。
被害人完成匯款後,將轉由中國廣西地區的二線客服接手,透過LINE等通訊軟體誘導至特定平台儲值或進行虛擬貨幣交易,持續詐取財物。此外,部分成員亦利用交友關係誘騙被害人提供私密影像,事後再以散布影像為由進行勒索;若被害人拒絕配合,甚至將影像與個資加工後上傳社群平台,藉此恐嚇取財或報復,手法惡劣。
新竹地檢署表示,被告等人不思正當謀生,共組詐欺機房分工行騙,利用社群平台假冒女性帳號詐財,情節重大。建請對主嫌吳、黃、梁等發起與指揮者,各判處4年6月以上徒刑,另複合型詐欺罪各3年以上;劉姓成員因坦承犯行,建請判處4年以上徒刑,複合型詐欺罪2年6月以上;許姓被告未坦承且態度不佳,建請判處8年以上徒刑;另黃姓被告涉複合型詐欺罪,建請判處2年6月以上徒刑,均併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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