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揚阻詐績優人員 苗警半年遴選最優金融機構再加碼1萬元
苗栗縣警察局今(5)日舉辦表揚金融機構阻詐、廣播電台防詐人員暨說明阻詐獎勵新制記者會,表揚今年1月攔阻詐騙金融機構及超商(職)員,並頒發廣播電台感謝狀,同時宣布提升阻詐獎勵,新制「半年一期」遴選最優金融機構再加碼1萬元。
苗警指出,隨著詐騙集團手法不斷演進,除誘使被害人臨櫃提、匯款或設定約定轉帳外,近來更常以「辦理貸款」、「協助投資」、「代辦帳戶」等名義,誘騙民眾前往金融機構申辦帳戶後交付詐騙集團使用,成為詐騙犯罪的重要環節。
對此,苗栗縣警察局持續警銀合作機制,將「攔阻交付帳戶」比照攔阻提款、匯款及約定轉帳案件,納入阻詐獎勵機制,並規畫採「半年一期」方式,統計轄內各金融機構攔阻詐騙執行成效,分別遴選「攔阻件數最高」及「攔阻累計金額最高」各1名金融機構,頒發1萬元禮券,並自今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會中亦特別頒發感謝狀予協助防詐騙宣導的6家廣播電台,肯定其長期透過廣播頻道播送防詐騙宣導訊息,即時分享最新詐騙手法,協助將防詐觀念深入社區與日常生活,有效擴大宣導觸及率,有效提升縣民防詐知能。
縣警察局長李忠萍表示,依據內政部警政署打詐儀錶板數據統計,全縣去年1至12月攔阻3億868萬餘元,為全國攔阻金額排名第二縣市(直轄市除外),成效非常卓著,這部分有賴金融機構、超商、地政事務所及員警通力合作,未來將持續強化聯防機制,守護縣民荷包,打造更安全居住環境。
另內政部於去年10月1日公布「防制詐欺犯罪有功人員及檢舉人獎勵辦法」,規定,凡檢舉人符合相關要件,其所檢舉之詐欺案件經法院判決3年以上有期徒刑者,將先依獎勵基準表核發三分之一獎金,待判決確定後再行發給其餘獎金,合計最高可領取1000萬元檢舉獎金。呼籲民眾善加運用相關獎勵機制,勇於檢舉可疑詐欺行為,共同守護社會治安與民眾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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