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五口遭詐整家走絕路 李團長改口「全部認罪」 當庭喊:我做錯了

台中豐原王姓一家五口遇黃金、投資詐騙,去年集體走上絕路震驚社會,檢方查出幕後主嫌「李團長」李姓女子以龐氏騙局,狠詐王家等共12人1536萬元,依詐欺等罪嫌起訴李女求刑15年;台中地院今首度開庭,李女終全部認罪,並坦言「我知道我做錯了。」

台中地院今下午開庭,法官黃立宇詢問李女就起訴書意見,李表示沒有意見,承認全部犯罪。李的辯護人說,李女全部自白認罪,僅補充一點就李涉犯洗錢部分,該帳戶是她自行掌握,沒當成金流斷點,檢方認為洗錢有誤會,其餘李均不爭執,她深刻悔悟,有意願談和解。

由於豐原五口命案當時震驚社會,5條人命因詐騙走上絕路,台中地檢署密集傳訊、偵辦,檢警費盡心力還原事實,今開庭偵辦檢察官汪思翰也現身旁聽。

法官黃立宇再逐一就起訴事實確認,李女坦承以團購、刷卡買黃金手法詐騙投資人1500多萬元,並坦言自己僅拿其中約2成做實際投資,其餘8成用於自身欠債、生活所需,也有對王家五口恐嚇迫使以房屋借貸取走176萬元,全數認罪。

黃立宇再問,去年11月檢方起訴移審時,李女仍就銀行法部分否認,為何今天改變想法認罪?李說,她被羈押時一直思考,也借來法律書籍、問人,看了才了解自己有觸犯法律。但自己精神狀況不佳,想提出轉診單讓法院當量刑參考。

公訴檢察官陳怡廷主張,李女將帳戶130萬元詐款轉去支付房租、債務或投資人獲利,有隱匿、移轉不法所得行為,實際構成洗錢;對此,李女也認為自己有錯,該部分不願再爭執。

台中地檢署指出,李女(45歲)生意失敗欠下巨額債務,她2024年6月透過張姓美容師(另案偵辦中)牽線認識王家大女兒,佯稱自己經營「網路團購」,要投資人繳50至100萬元加入會員,每月可獲本金的10%利潤,且保證還本。

李另以「變賣黃金賺取利潤」話術,要投資人刷卡買1兩約10萬元的黃金,將黃金交付給她就能取得4000至1萬元利潤,李並承諾幫付卡費,投資人看似無需成本還能獲利,實際李一再拖延繳卡費、支付利潤,還將取得黃金短線變賣還債。

檢方統計,李女用兩種手法騙王家五口752萬,連同另7名被害人共詐得1536萬元。王家人去年6月想退出投資,李卻以虛構合約恫嚇其違約並強索530萬元違約金,逼得王家父親將房子設定抵押借款,176萬元遭李全部拿走,直到7月2日,王家不堪精神壓力、催債逼迫走上絕路。

檢察官也揭露王家大女兒留下的文字,其稱「我們笨、被騙」,檢察官坦言,本案肇因並非被害人的 「笨」,而應歸咎於李女之「惡」,李以深情厚貌之態接近王家,卻用詐騙、恫嚇,終陷一家於絕路,痛斥李女手段惡劣,依銀行法、詐欺及恐嚇罪嫌起訴,求刑15年以上徒刑。

★珍惜生命,若您或身邊的人有心理困擾,可撥打
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張老師專線:1980

李女今出庭一改過去否認,今全部認罪。記者曾健祐/攝影
李女今出庭一改過去否認,今全部認罪。記者曾健祐/攝影

黃金 投資人 詐騙 豐原

延伸閱讀

「自助早餐+泡美人湯」只要700元!新北「最美景觀酒店」拚了 高CP值「飯店早餐Buffet、琥珀黃金美人湯」超級Chill

豐原違停熱點檢舉多!這輛轎車違停8天被開11張罰單

黃金可以「生」出來 中國科學家首次發現奈米黃金形成過程

台中豐原儲能場設置爭議 業者:並無非法施工問題

相關新聞

影/首見!詐團用馬斯克「星鏈」加深偽 騙過刷臉驗證詐2億

台中市林姓金主涉出資成立系統商,與對岸詐騙集團合作,使用馬斯克的「星鏈」低軌衛星的網路服務,搭配深偽技術(Deepfak...

「東泰字母哥」歐士綸貪入職高薪提供虛幣帳戶給詐團 幫助洗錢罪起訴

19歲台灣、奈及利亞混血球星歐士綸因外型似Giannis Antetokounmpo,有「東泰字母哥」之稱,2024年間...

豐原五口遭詐整家走絕路 李團長改口「全部認罪」 當庭喊:我做錯了

台中豐原王姓一家五口遇黃金、投資詐騙,去年集體走上絕路震驚社會,檢方查出幕後主嫌「李團長」李姓女子以龐氏騙局,狠詐王家等...

前立委變護理師?高嘉瑜遭盜圖要休旅車 網一看狂笑:對方音很準

詐騙手法層出不窮,這回竟然把腦袋動到了前民進黨立委、人稱「港湖女神」的高嘉瑜身上。高嘉瑜今(11)日在臉書上曝光一張離譜的詐騙截圖,內容將她的生活照變造為一名...

掉漆!私廚「虎爺台菜」老闆涉洗錢交保50萬 花7小時僅湊出19萬

台北地檢署偵辦「滿堂紅」麻辣火鍋店洗錢案,再查出私廚「虎爺台菜」老闆詹軒文也淪詐團幫凶,聽從主謀蔡閔如指示,用公司帳戶收...

絕對能源發虛擬幣詐騙50億 調查局第3波搜索 北檢再聲押1人

絕對能源公司負責人邱志豪發行虛擬貨幣詐騙,謊稱投資虛擬幣不僅能獲利,還可藉由「借貸智能合約」放貸,有高利率報酬,全台近千...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