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婦遭騙書記官勸和解引譁然 律師力挺法院曝原因:避免人財兩失

<a href='/search/tagging/2/律師' rel='律師' data-rel='/2/167125' class='tag'><strong>律師</strong></a>指出,實務上被告為了輕判較願意籌錢和解,若被害人堅持不和解,往往一毛錢都拿不回來。示意圖/Ingimage
律師指出,實務上被告為了輕判較願意籌錢和解,若被害人堅持不和解,往往一毛錢都拿不回來。示意圖/Ingimage
台灣詐騙集團猖獗,政府雖成立打詐國家隊,但詐騙金額仍屢創新高。名嘴董智森日前在節目上爆料,指稱有老婦人遭詐騙180萬元,書記官卻致電勸其以60萬元和解,引發輿論譁然。對此,巴毛律師陳宇安逆風發文力挺法院,直言在實務上,「和解」往往是被害人能拿回部分款項的唯一機會,若堅持不和解告到底,最終可能面臨「人財兩失」的慘況。

巴毛律師在臉書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拋出一道選擇題:假設今天被詐騙200萬元,你會選擇「跟被告和解拿到80萬」,還是「不和解告到底讓對方重判,但拿不到半毛錢」?她坦言,自己會毫不猶豫選擇前者,也會勸當事人接受和解,秉持「落袋為安」的原則,能拿回多少是多少。

巴毛律師解釋,根據實務經驗,被告為了換取輕判,通常會想辦法籌措和解金來賠償被害人;反之,若堅持走訴訟程序打到底,雖然能讓詐騙集團成員被判刑,但這些被告名下通常早已脫產或根本無資力,導致被害人即便贏了官司,也只會拿到一張無用的債權憑證,損害完全無法填補。

針對名嘴批評書記官勸和解是「縱容詐騙」,巴毛律師反駁道,書記官業務繁重,根本沒空打電話勸和解,會這麼做往往是希望能幫被害人爭取到實質賠償。她更直言,大家都是成年人,要不要和解是可以選擇的,法官不可能逼迫任何人,「最後錢拿不回來就不要又在那邊哭說『法律保障詐騙不用賠』」。她感嘆,法官為被害人著想,卻被名嘴說成是鼓勵詐騙,實在令人心寒。

這篇貼文引發網友熱烈討論,許多人對於「正義」與「現實」的拉扯感到無奈。有網友堅持不和解,認為讓罪犯付出代價比拿回部分錢財更重要,不能接受對方花錢消災;也有人擔憂和解後對方分期付款卻賴帳,最後仍是一場空。對此,巴毛律師回應,新修法已規定和解金需在半年內還完,且和解並不代表被告無罪,依然會有前科,若對方不履行和解條件,法官仍可加重其刑。

不少網友也分享看法,有人認為現實考量下,窮人只能選和解止血,不缺錢的人才能爭一口氣;也有人感嘆,法律的侷限在於無法憑空生出錢來賠償被害人,與其期待司法能完美解決所有問題,不如認清現實,在有限的選擇中爭取最大利益。更有網友直言,會堅持告到底的大多是旁觀者,因為維護正義的代價是由受害者承擔,而非出一張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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