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為賺5000元擔任詐團車手、監控手 2男加重詐欺各判2年
藍姓、陳姓兩名男子今年2月加入詐欺集團,藍男擔任車手,陳男擔任監控手及收水手,向彰化縣黃姓、李姓兩名被害人收取「投資款」,黃姓被害人最後一次交付80萬元,李姓被害人面交時被警攔下,藍、陳2人坦承收取報酬5000元。彰化地方法院審結,均判處藍、陳二人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可上訴。
判決書表示,藍、陳二人加入飛機軟體、通訊軟體LINE等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人員成立的詐欺集團,詐團在臉書刊登投資廣告,黃姓被害人信以為真,今年1月面交50萬元、7天後匯款50萬元,11天後面交36萬元,詐團要求繼續投資賺更大,與黃姓被害人約定在社頭鄉某超商面交80萬元,即由藍男出面收受,陳男監控。
詐團繼續在臉書刊登投資廣告,李姓被害人點入連結LINE,聽信詐團「理專」建議,今年1月交付現金50萬元投資飆股,詐團要求繼續投資,與李姓被害人相約2月面交140萬元,警方接獲線報趕到逮捕藍男,攔阻詐欺取財。
彰化地院審酌,車手、監控手等雖非居於詐團主導或管理地位,然為不可或缺的關鍵角色分工及為圖賺錢的犯罪動機與目的,考量黃姓被害人在藍、陳二人案件中損失80萬元,李姓被害人幸未交付款項,但藍、陳迄今未與2被害人和解或調解,應予嚴懲。
地院審酌,惟念及藍、陳坦承犯行、自陳智識程度、家庭生活及檢察官求刑等一切情狀,藍男、陳男犯加重詐欺兩罪,均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