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頭卡藏草叢、交通錐…水房頭目用「死轉手」交接騙百萬落網
張姓男子為首的詐欺水房集團,與境外詐欺集團合作,指揮幹部派遣取簿手從電子式置物櫃收取人頭帳戶存摺及提款卡包裹,將包裹藏放於草叢、交通錐,或是寄送貨運站等「死轉手(人不碰面交換物資)」方式交付取款車手,至少有26人被騙,財損111萬元,檢警去年至今年7月收網帶回張等12人,張等2人因已涉詐欺案遭判刑確定,發監執行,全案近日依詐欺等罪嫌起訴。
刑事局中打五隊去年6月接獲情資,經分析金流、跟監蒐證溯源,發現以張姓男子(28歲)首的詐欺水房集團與境外假投資詐欺機房勾結,張透過工作手機通訊軟體,指揮侯姓幹部(29歲),派遣旗下取簿手,在指定電子式置物櫃,收取人頭戶存摺、提款卡包裹。
取簿手再將包裹藏放於草叢、交通錐或是寄送貨運站等「死轉手」方式,交付取款車手前往提領詐騙贓款,續由張難以虛擬貨幣交易方式回水至境外詐欺機房,清查被害人26人,遭詐騙金額達111萬餘元。
刑事局中打五隊與台中市刑大、台南市刑大、台北市信義警分局等單位,合組專案小組,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後,去年7月至今年7月間,陸續緝獲張姓主嫌、侯姓幹部與旗下取簿手及車手等12人到案。
其中張姓主嫌、侯姓幹部、案內2名成員因他案通緝,查扣工作手機11支、筆電1台及虛擬貨幣買賣契約書等證物,全案依刑法詐欺、洗錢及組織犯罪等罪,移送檢方偵辦,張因涉詐欺案,直接發監,其餘涉案人獲1萬元至20萬元交保,近日偵結起訴。
刑事局呼籲,無正當理由以期約、交付對價或以強暴、脅迫及詐術等不正方法收集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之帳戶、虛擬資產服務或第三方支付服務之帳號,依洗錢防制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亦不得期約或收受對價而將自身帳戶、帳號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違反者可處3年以下之有期徒刑。
如有相關疑問,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專線進行查證,以免被充當人頭而涉及詐欺、洗錢案件之刑責,還需賠償被害人鉅額財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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