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1萬元...台高檢11點共識跨部門打詐 強力偵辦黑幫參與、成少共犯
立法院三讀通過普發1萬元現金政策,行政院成立跨部會推動小組用以打擊詐欺犯罪,台灣高等檢察署今日跨部門會議取得11點共識,以打擊利用普發現金1萬元犯罪的集團,其中強力偵辦黑幫參與及成少共犯的詐團。
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負責,統籌法務部、內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數位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教育部及經濟部等相關部會協辦,以守護民眾財產。其中法務部為懲詐主責機關,指派台高檢為執行機關。
台高檢今召開「防制及查緝詐欺集團利用普發現金詐騙研商會議」,邀集台北、士林、新北地方檢察署、刑事警察局、調查局等懲詐團隊,及法務部列席指導,共同研商究責不法、溯源查緝、積極查扣、通報機制等事宜。
台高檢指出,會議中取得11點共識,內容包含普發現金詐欺,司法警察調查均應報請檢察官指揮,跨轄重大跨轄案件得通報台高檢統合各地檢署指派檢察官偵查,案件均通報列管追蹤,由台高檢規劃整體查緝及防制作為。
關於溯源查緝不法,若發現同一不法詐欺集團者,應透過台高檢統合各地檢署偵辦;台高檢科技偵查中心應協助各地檢署數位鑑識及分析;強化數位鑑識溯源追查機房、水房及首謀,尤其強力偵辦黑幫參與及成少共犯的詐欺集團。
針對詐團核心份子應強化羈押證據蒐集,依法聲請羈押;另應調查詐欺集團的犯罪不法利得,強力查扣,以利返還被害人填補損害。偵查終結時,應向法院具體求刑,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
司法警察應加強網路巡邏,就刊登普發現金不法訊息的廣告、個人粉絲專頁及網站,協請刑事警察局或台高檢通報社群網路媒體平台業者等審核刪除。
為保障人民權益,應依「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規定,適時發布新聞,即時宣導新型詐騙手法,提醒民眾避免受害。發覺新型犯罪類型,應即時跨部門溝通聯繫相關行政機關及私部門,共同阻絕犯罪;各行政機關及私部門於執行業務時,發覺有是類犯罪情形,可提供情資,由執法單位強力查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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