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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詐團結合資產管理公司榨乾被害人身家 新北檢起訴3人求重刑

徐姓、曾姓及謝姓男子參與不動產投資詐騙集團,先由前端俗稱「鍵盤手」的詐團話務人員,以假投資名義將15名被害人身上現金榨乾後,再由徐、曾、謝3人接手以資產貸款公司,出面將被害人房、車抵押貸款,同時收取高額服務費,讓被害人傾家蕩產、血本無歸。

新北地檢署打擊民生犯罪專組檢察官邱綉棋,今年5月、7月、8月三度前往新北市汐止及台北市北投、內湖等處搜索,查扣得徐、曾、謝3人用以犯案的手機及被害人簽署的貸款委任契約書等,將3人依涉犯組織條例、詐欺條例及洗錢防制法起訴,並求處重刑。

檢警查出,3人所屬詐團的鍵盤手先後向15名被害人,以假投資話術騙取被害人等財物,待被害人無資金可繼續投資,鍵盤手便轉介被害人與被告徐、曹、謝3人組成的資產貸款公司接觸,由3人將被害人的房屋、汽車等財產設定抵押權或信用貸款,待撥款後收取高額貸款服務費,同時交還給鍵盤手誘騙被害人繼續投資,總計被害金額高達7405萬餘元。

其中,徐、曹2人始終認犯行,僅謝男願於偵查中承認犯行,檢察官認為3人造成被害人鉅額財產損害,經濟生活困頓及身心痛苦,迄今未與被害人等和解,建請法院就徐男各次犯行求處2到4年不等徒刑,曹男各1年10月到3年10月不等徒刑,2人均從重酌定應執行刑;謝男則各次犯行,則各求1年4月到3年2月不等徒刑。

徐姓、曾姓及謝姓男子參與不動產投資詐騙集團,以資產貸款公司將被害人房、車抵押貸款,同時收取高額服務費,讓被害人傾家蕩產,新北檢將3人依涉犯組織條例、詐欺條例及洗錢防制法起訴,並求處重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徐姓、曾姓及謝姓男子參與不動產投資詐騙集團,以資產貸款公司將被害人房、車抵押貸款,同時收取高額服務費,讓被害人傾家蕩產,新北檢將3人依涉犯組織條例、詐欺條例及洗錢防制法起訴,並求處重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被害人 詐團 資產 財產 詐騙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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