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助詐團洩密!「仙塔律師」也翻車 檢察官:檢討律師選任與酬金來源
網紅律師「仙塔律師」Santa(本名李宜諪)日前遭控將陪偵訊息洩漏給詐騙集團尚未落網的共犯,並涉嫌協助洗錢,訊後以70萬元交保,引發社會譁然。台灣高等檢察署台南檢察分署主任檢察官章京文曾指出,近年洩密案件激增,與詐欺案暴增密切相關,他認為應更清楚劃分辯護人正當行使職務與洩密行為的界線,並檢討律師選任與酬金來源機制,以防制度遭濫用。
章京文6月時在「偵查中辯護權之定位與範圍」南部場研討會中指出,偵查不公開制度的立法本意,在於維護偵查程序的完整與效率,確保國家刑罰權能正當運作,辯護人在偵查階段依法享有防禦權,但依刑事訴訟法及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規定,所接觸的偵查資訊原則上不得公開或洩漏,也不得為不當目的使用。
法務部統計顯示,截至2024年,共有92名辯護人因違反偵查不公開遭偵辦,而在2021年以前,每年相關案件不超過5人;自2022年起案件數急劇上升,2023年更突破45件。目前已起訴且仍在審理者有44人,22人已經判決(其中6人無罪),另有16人獲緩起訴處分、10人不起訴。
從案件態樣觀察,洩密多發生於閱卷、陪偵與律見過程,其中以洩漏陪偵中獲知之訊息為最多(34次),其次為交付羈押聲請書或其內容(18次)、洩漏卷證資料(18次)以及禁見接見後外洩資訊(15次)。資訊來源方面,以「閱卷」占比42%最高,「陪偵」緊追在後,占40%。
此外,辯護人選任來源也成關鍵風險點。除了被告本人委任外,許多案件中律師由親屬或第三人轉介,甚至來自犯罪集團中上游共犯或金主,藉由律師取得偵查資料,再回傳給犯罪組織其他成員。
章京文指出,這類資訊傳遞形式上雖符合法定程序,但實質上未必有助於當事人辯護,反而可能與其利益相違背,與辯護權的正當行使背道而馳。
章京文強調,法律雖允許第三人代為支付律師費用,前提仍是律師應本於專業獨立性,為當事人利益服務,而非受第三人指使;然而,實務上違反此原則的情形時有所聞,尤其在涉及詐欺、毒品等重大刑案中更為常見。
他說,這些案件往往涉及減刑條款,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或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共犯之間本身即存在潛在利益衝突,若辯護人所取得資訊被用於協助共犯,將嚴重損害司法程序的公正性。
章京文呼籲,面對洩密案件日益頻繁,應從制度面加以檢討與修正,包含強化律師選任來源審查、律師費用來源透明化,並明確劃定辯護人職責與洩密行為的界線,以確保辯護權之行使不致成為犯罪工具,維護司法正義與社會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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