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抗戰勝利80年/盧溝橋事變的盧溝橋不是橋 揭歷史誤會

紐時:美國可能與台灣達成「握手協議」談成仍有2伏筆

立法院三讀通過823紀念日 陳玉珍:歷史記憶不能遺忘

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修正案,將8月23日正式訂為「八二三紀念日」,並將10月25日由原本的「台灣光復節」改為「台灣光復節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一路推動該法案的金門立委陳玉珍表示,金門鄉親的歷史犧牲終於獲得國家正式肯定與紀念。圖/陳玉珍辦公室提供
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修正案,將8月23日正式訂為「八二三紀念日」,並將10月25日由原本的「台灣光復節」改為「台灣光復節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一路推動該法案的金門立委陳玉珍表示,金門鄉親的歷史犧牲終於獲得國家正式肯定與紀念。圖/陳玉珍辦公室提供

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修正案,將8月23日正式訂為「八二三紀念日」,並將10月25日由原本的「台灣光復節」改為「台灣光復節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當天將全國放假一天。一路推動該法案的金門立委陳玉珍表示,金門鄉親的歷史犧牲終於獲得國家正式肯定與紀念。

陳玉珍指出,1949年10月25日,解放軍進攻金門,歷經3日激戰後全軍覆沒,史稱「古寧頭大捷」,不僅保住金門,更守住台灣;1958年8月23日,金門再遭解放軍砲擊,兩小時內投彈逾5.7萬發,造成重大傷亡與家園毀損。這些戰火記憶,是金門鄉親共同的歷史傷痕,也是中華民國歷史不可抹去的一頁。

她強調,過去在民進黨執政時期,此案始終無法推進,如今在藍白陣營取得國會多數下,終於促成修法成功。她特別感謝國民黨與民眾黨立委的支持,讓金門的歷史被納入全國性法定紀念日之列。

針對近日賴清德總統紀念歐戰勝利日的談話,陳玉珍也呼籲賴總統不要捨本逐末,只看到天邊彩虹,而忘了腳邊玫瑰。「和平無價,戰爭沒有贏家。」這句話不需要靠紀念歐戰勝利而得到,回想金門鄉親這一路上遭受戰爭的苦難,內心所承受的傷痛,我們更希望民進黨政府能夠真誠地把「八二三紀念日」及「古寧頭大捷」放在心裡,不要忘記歷史的教訓,真正以和平為念,不要讓「兩岸市場」再變成「兩岸戰場」。

陳玉珍強調,「只有經歷過戰爭的可怕,才能深刻了解和平的彌足珍貴」,台澎金馬的和平與安全,是當年金門前線軍民用生命,用家園拼死守護所換來的。因此,增訂八二三紀念日,並且將金門古寧頭大捷與台灣光復併為同一個紀念日,在10月25日放假一天,讓全體國人可以一起紀念金門古寧頭大捷與台灣光復的喜悅,同時也讓金門鄉親的犧牲獲得中華民國的尊重,讓台澎金馬全體國人一起繼續捍衛中華民國,捍衛臺澎金馬的自由民主。

還假於民

延伸閱讀

金門表揚模範勞工 陳玉珍:應推勞動節為國定假日

金門表揚模範勞工 陳玉珍:推勞動節為國定假日

陳玉珍不滿依往例刪離島基金被扣帽 卓榮泰:刪哪都不知

陳玉珍憂金門供水遭陸切斷 郭智輝酸:終於發現是敵對勢力

相關新聞

教師節、光復節逢周六日可補假?人事長:6月底前公布

立法院會9日三讀修正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外界關注行政院是否會提覆議。行政院人事總處蘇俊榮今在立法院表示,政院沒...

籲政院對新增5天假提覆議?柯建銘稱不急 原因全說了

紀念日條例修正案三讀通過,新增教師節、光復節等國定假日,國民黨立委再提案修法增加特休。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說,國民黨...

國定假日「4+1」恐被收回?黃暐瀚分析柯建銘這番話:不是空穴來風

立院上周三讀「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新增「4+1」天國定假日,由於綠委在表決時投反對票,外界憂心行政院可能提覆議,而民進黨...

批當年暴力砍勞工7天假 黃國昌:綠對勞工隨時可割可棄

藍白力推「還假於民」,立法院昨天上演表決大戰,三讀通過今年起新增5天假。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天說,民進黨不肯誠實面對過去暴...

藍白法案通過!今年起新增5天假 綠批討好式立法救罷免

蔡政府時期砍七天假,藍白力推「還假於民」,立法院昨天上演表決大戰,最終三讀通過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四加一」版本的紀念日及...

柯建銘:新增5天假 政院不急提覆議

立院上周三讀「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引發討論,由於民進黨立委在表決時投反對票,外界憂心行政院可能提覆議。國民黨立委許宇甄...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