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云血案後勞檢揪出問題!限期未改善最高可罰15萬元

雲云科技公司董事長曾志新刺死提離職員工,震驚社會。北市勞檢處10日火速前往進行勞檢,發現該公司未設置職場暴力預防措施,也未建立相關執行紀錄,如危害辨識及風險評估表等,已依法要求事業單位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勞動部於2月21日修正發布《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四版),要求雇主應妥善規劃職場安全衛生措施,預防因他人行為導致的職場暴力與霸凌,包括攻擊性語言、恐嚇、辱罵、毆打,以及惡意孤立、公開羞辱、威脅等行為。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3規定,雇主應建立完整的預防機制,如危害辨識與評估、作業場所配置調整、人力適性規劃、行為規範建置、教育訓練、事件處理程序及成效評估等,以確保職場安全。
勞動局長高寶華表示,本案職場不法侵害事件已造成勞工生命損失,對企業生產力及員工工作環境亦產生負面影響,呼籲各事業單位應積極建立安全的工作環境,設置有效應對機制,保障勞工權益。
勞檢處長梁蒼淇強調,雇主應依法建構完整的防範措施與事件處理程序,勞檢處將持續辦理相關教育訓練,並加強勞動檢查。如事業單位違規,經通知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將依法處以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以確保職場安全落實執行。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