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才登台1年!米其林「Ajimi割烹味美」開價500萬頂讓 已無法訂位

經典賽/澳洲再敲雙轟5:1勝捷克 首支二連勝隊伍

「舉重精靈」方莞靈被控酒後家暴伴侶還踹胸腹 下場曝

卓揆邀綠委研商財劃法攻防 共識持續溝通盼縣市長發揮影響力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左)、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鍾佳濱(右)今天中午轉述行政立法協調會議內容。記者曾原信/攝影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左)、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鍾佳濱(右)今天中午轉述行政立法協調會議內容。記者曾原信/攝影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中午邀請民進黨立委舉行行政立法協調會報,討論政院版財劃法攻防。行政院指出,政院版最具共識且公平均衡,盼朝野理性討論,未來將持續與縣市政府溝通;民進黨立院黨團稱,當縣市充分了解內容,自然能獲地方首長及縣市長參選人支持,至於在野立委是否跟隨,「期待地方首長發揮影響力」。

朝野持續針對財劃法修法攻防,在藍白聯手下,多年未修的財劃法已在一年內兩次修正通過,政院近期也提出財劃法修正草案,最快明天能在立院程序委員會排入周五(28日)院會,以便交付委員會審查。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中午邀民進黨立委溝通政院版財劃法,副院長鄭麗君、秘書長張惇涵及數十名綠委皆與會。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轉述,會中財主單位再度說明政院版財劃法內容,卓揆也強調,政院版已完整劃分中央及地方的事權;她說,政院版已與地方政府開會溝通6次,並參酌專家學者意見,是目前獲最大共識的版本,合理公平且均衡,將持續與縣市政府溝通,使其了解獲得大筆財源時也能得到更多地方自治。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鍾佳濱指出,若稱去年底倉促通過財劃法稱為「新版財劃法」,前兩周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就是「暴衝版財劃法」,政院版財劃法已調整新版財劃法中未處理事權分配的問題,而暴衝版財劃法相對新版財劃法又增加2646億元,超出舉債上限,行政院很難執行。

鍾佳濱說,財劃法是依憲法訂定,跟財政紀律法、預算法及公債法被列為財政「四個支柱」,如果增加2646億元,未來的預算將違反公債法規定;只有政院版財劃法能符合相關法律規範,且符合財劃法精神,將事權、財源同時交給地方。

媒體關注,行政院、民進黨團如何說服在野黨團持政院版財劃法,是否鎖定特定立委策反。鍾佳濱表示,朝野都有黨籍立委和執政的地方政府,希望行政院持續與22個縣市首長和財政長充分說明。

他說,當地方政府充分瞭解暴衝版財劃法不可行,政院版也比新版能給予更多財源與支持,應該會得到各地方首長或未來參選縣市長者的支持,至於在野立委能否願意追隨地方政府共同推動政院版財劃法,「期待地方首長發揮他們的影響力」。

至於會中是否公布各縣市的獲配金額,李慧芝說,政院版財劃法分配公式和指標相當明確,也公平公開透明的寫在法條中,所有分配比例、數字都在裡頭;政院版財劃法也保證各地方政府,未來統籌分配稅款、一般性補助款、計畫型補助款三項合計總額不低於114年度水準。

今天出席會議的綠營立委包括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幹事長鍾佳濱、書記長陳培瑜、政策會執行長吳思瑤,以及立委張雅琳、陳冠廷、黃捷、蘇巧慧、林月琴、王定宇、何欣純、陳素月、王正旭、林俊憲、沈發惠及陳俊宇。

政院版 財劃法 行政院

延伸閱讀

影/政院版財劃法 鍾佳濱:已是最佳版本

藍質疑政院版財劃法無法源依據 鍾佳濱嗆:回去把憲法讀一遍

酸鄭黃會互贈的禮品 鍾佳濱:盤子是盼仔、電燈泡代表第三人

政院提財劃法修正草案 民進黨團:作為討論第一版本

相關新聞

覆議財劃法失敗又拒執行 羅智強:卓榮泰成「土皇帝」

立法院日前否決行政院提出的「財政收支劃分法」覆議案,行政院長卓榮泰強調絕不會執行違法、錯誤的財劃法。此話一出也令親綠學者...

再提財劃法覆議盼國會記取錯誤 卓揆:若政院版獲共識將詳列試算結果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再修正版財劃法」覆議案,將呈請總統核可。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多次表示遺憾,他說,國會一年三修財劃法,錯誤和...

政院今提「再修版財劃法」覆議7理由 卓揆將親上火線說明

立法院11月14日再修正財劃法,朝野對立再起,行政院會今天將提出覆議案,預計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財主機關羅列...

任內第8度覆議案 行政院會明天擬對日前三讀財劃法提覆議

對於立法院14日三讀通過修正的財劃法,明日行政院會將提出覆議案,這將是卓內閣任內第八度提出覆議案。另外,明日行政院會也將...

政院版財劃法爭議未歇 劉和然要蘇巧慧:別再拿傅崐萁當擋箭牌

財劃法爭議未歇,新北市副市長劉和然連日猛攻民進黨立委、新北市長擬參選人蘇巧慧對行政院版本財劃法遲不表態,蘇巧慧昨提藍委傅...

政院將提財劃法覆議 鍾佳濱:藍白還不清楚搞出什麼紕漏

針對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再修版」財劃法,行政院長卓榮泰稍後將出席院會後記者會,說明提覆議案的理由。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鍾...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