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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院版財劃法早日完成修法 財政部:估最快116年施行

財政部。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財政部。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院版財劃法修正草案,統籌稅款規模達新台幣8213億元,並確保各縣市獲配統籌稅款、一般性補助款合計不低於114年水準;財政部預估,若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最快將於116年開始施行。

財政部強調,本次修法是在通盤審視事權劃分、財政情勢與調整機制的公平性與合理性等多重考量下,審慎規劃。將會同行政院主計總處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以早日完成修法作業,期達成「均衡城鄉、均衡台灣」目標。

行政院會今天上午通過院版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財政部長莊翠雲與國庫署署長陳柏誠下午於財政部接受媒體聯訪,進一步說明修法重點。

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為「普通統籌稅款」及「特別統籌稅款」2類,占比分別為96%、4%。根據院版修正草案,未來中央分配普通統籌稅款時,將優先彌補各縣市基本財政收支差額,並保障達到財源保障基準75%,餘數再透過財政努力及基本建設2大類需求指標進行分配。

同時,對於獲配金額增幅低於全國平均的縣市,院版修正草案設計「財政調節款」機制,占整體統籌分配稅款1%。莊翠雲提到,盼各縣市藉此機制能夠「一起長大」,不要負的一直負,或使弱者一直無法獲得足夠財源。

值得注意的是,院版修正草案在通盤檢討事權及支出權責後,將原本屬於一般性補助款範疇的「基本財政需要額」納入統籌稅款,如學校水電費、校園課桌椅購置汰換、家戶垃圾清運等地方自治事項,整體規模約1080億元,並使統籌稅款規模增至8213億元,較財劃法修正前增加3537億元。

至於施行日期,莊翠雲說明,院版修正草案規定由行政院訂定,考量115年中央政府總預算已編列,各縣市議會也正在審議明年度預算案,行政院應該會考慮避免預算不穩定,不會在115年施行。依此推估,若經立法院審議通過,院版財劃法最快應於116年開始施行。

此外,陳柏誠也提醒,由於立法院會11月14日再次三讀修正財劃法部分條文,明定計畫型補助款補助比例不得低於過去10年同財力級次縣市平均值,且一般性補助款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預算核列數。

陳柏誠說,根據主計總處預估,將再增加中央負擔2646億元,加計115年度總預算舉債2992億元,總計舉債5638億元,已違反公共債務法規定的年度舉債上限15%(4552億元)規定;若中央舉債超過上限,國家破產風險將會升高,中央也不能違法編列舉債破表的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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