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新光三越吊車未設防護網 都發局:封鎖線拉到人行道

台中新光三越百貨中港店13日發生氣爆,釀4死38傷,中市府勒令新光三越盡速清除大樓外的危險懸掛物。新光三越目前出動吊車等大型機具將部分外牆內推,不過尚未設置外圍防護網;都市發展局表示,封鎖線已拉到人行道,也都有做好人員管制。
新光三越中港店12樓外牆因氣爆部分噴出,部分外牆仍有帷幕懸掛,都發局勒令新光三越今天結束前移除這些危險物,否則將依建築法第77條第1項開罰。新光三越出動吊車,用內推的方式將懸吊物推進建物內部,不過尚未設置鷹架、防護網等等,引起部分民眾擔心。
都發局長李正偉今天表示,新光三越氣爆後的處置分為三階段,第一階段搶救搶災搶險,是13、14日案發前2天的主要任務;第二階段就是處理外牆帷幕可能造成的危險,新光三越18日結束前須清除危險的外調懸掛物;第三階段則是外牆鷹架、施工架,以及後續的外牆改善與內部結構補強。
李正偉說,這次氣爆與一般工地不同,一般工地架設防護網是因為民眾會經過,氣爆案則進入檢方偵辦程序,整棟大樓周圍拉起封鎖線,範圍擴展到人行道,封鎖線外都有保全管制;目前無法等新光三越做好所有防護再去移除吊掛危險物,擔心這幾天可能有突發狀況。
李正偉指出,13日初步鑑定,發現11、12樓有部分樓板凹陷、小梁彎曲,電梯間受到氣爆影響導致外牆外推,已經影響結構安全性,因此11、12樓封閉使用;至於全棟狀況以及後續能否啟用,要等新光三越請專業的技師詳細鑑定,包含後續修繕、改善計畫與結構補強等等。
新光三越這次施工未申報,遭都發局開罰30萬元,李正偉說,除了罰鍰,都發局也勒令停止使用建物,等於停業,以新光三越的營業額計算,每天損失大約6000多萬元,比罰鍰重很多;過去新光三越曾有2、30件施工申請,都是依法申請,然而這次施工未提出申請,也無補件。
李正偉表示,室內裝修規定有3種情況,第一種是工程低於1.2公尺且無關天花板與室內隔間,屬於免申請;第二種是一定規模以下,可採簡易申請;第三種則是一定規模以上的施工,需要完整送件與檢討。新光三越至今沒有送件,因此施工項目究竟屬於哪一種,仍待新光三越說明釐清。
新光三越昨天下午提出外牆施工架申請書,遭都發局退回,李正偉表示,尚缺施工計畫、機具、動線、交通維持計畫等復健,才要求補件。至於有民意代表批評向都發局調閱資料遭拒,李正偉說,前幾日重點是搶災搶險救護,以及聯合稽查,都發局資料多達200多萬件,不是不給,是需要時間。
新光三越表示,針對吊車的部分,已依照規定加強注意封鎖線,也派保全協助引導行人並管制路口交通;外牆施工申請遭到退件的部分,也會儘速提出安全維護計畫,重新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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