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挺罷免? 洪申翰曝國會「多數」實質運作達3目標 國家必艱難凶險

罷免投票明天登場,勞動部長洪申翰今天上午在臉書對罷免議題發表千字文,他表示,他過去這一年多觀察,國會「多數」的實質運作,很成功地達成3大「目標」;如果這個國會如果再如同過去一年的運作,這個外在充滿威脅的國家,必定會非常艱難與凶險。
罷免是民主制度的一環,不管公民最後怎麼選擇,未來國會的朝野結構會不會改變,都是必須尊重的。「但我只知道,如果這個國會如果再如同過去一年的運作,這個外在充滿威脅的國家,必定會非常艱難與凶險」。
洪申翰表示,並不是只要在野黨聯盟擁有國會的多數,也就是只要是朝小野大,在野黨委員就該「被罷免」。並不是的。他不管在民間或現在在行政部門,其實都非常同意,民主體制就是要有一定的在野監督能量,來作為制衡。這就是民主,沒什麼好說的。但問題是,這一年多來,在野黨的多數聯盟,怎麼運用這個「多數」?
洪申翰一年多來有一半時間在立院,一半時間在行政部門。他表示,短時間同時經歷這兩個角色,有很深的感受。期間有幾個最爭議的法案,包括「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選罷法」、「憲法訴訟法」、「財劃法」和114年的總預算,乃至就服法80歲免巴氏量表的修法。
他說,這個「多數」,有一個非常相近操作模式:快速(過水似的)的出委員會→跳過韓院長主持的朝野協商→限制表決前的逐條發言→直接二三讀表決。甚至,在上述的案子中,還有好幾案是在表決前才拿出「最高機密版」,影印紙都還是熱騰騰的。立法院作為一個監督行政權最重要的機制,而最能夠行使這個監督機制的,就是對行政權進行「審議」跟「辯證」。
洪申翰問,如果,這個「多數」,是要好好監督行政權,為何都要跳過朝野協商?如果這個「多數」,是要好好監督行政權,為何在這些最爭議的議案中,總是要跳過「審議」跟「辯證」?
他說,在這些案子過後,會更清楚的發現,過去這一年多,這個「多數」的實質運作,其實是很成功地達成下列「目標」的:一是削弱國會代議中的審議和辯證。二是架空(或癱瘓)(甚至取代)其他憲政機關,與還有中央行政的財政權限,把權盡量都抓到自己手裡。三是讓憲政機制上的權利分立與責任歸屬,難以再釐清。
洪申翰針對第三點以就服法46條80歲免巴氏量表的修法過程說明。這個條文如果這樣的修訂,短時間就會湧進大量80歲以上但相對健康的長者,來申請外籍看護。在外籍看護供給有限,以及移工「棄重(症)擇輕(症)」的傾向上,很可能導致重症的家庭更難找得到外籍看護。
去年12月法修過前,他說,他跟在野黨委員溝通的過程中,對方私下都表達可能會發生這個衝擊。其中有在野委員告訴他,「你講的我當然都懂,這是我們侯友宜選總統的政見,我們黨中央已經決定了 ,不用再多說了」,他當時心想:「但侯市長明明沒當選啊」。他再問「那可能造成重症的衝擊怎麼辦?」對方說「你們是行政部門,你們自己去想配套啊!」
洪申翰說,後來,這個條文的修訂,雖然專家學者儘相跳出來表達疑慮,但沒用,它一樣跳過了院長主持的朝野協商,在欠缺辯證討論的狀況下,倉促的就二三讀表決通過了。民主體制的ABC,就是權責必須相符,現在這個條文通過,必須生效執行了,他一直很想問,那這個已經造成重症家庭的衝擊,究竟是誰的責任?這要怎麼課責?
洪申翰表示,朝小野大並不是這一年多來,體制爭議的最源頭。重要核心的問題,是這個「國會多數」,究竟是怎麼運作行使的,背後的目的跟邏輯是什麼?真的只是民主監督行政權嗎?
「有些人會說,身為行政首長,多談罷免議題只會招惹一些麻煩,我當然懂」。洪申翰表示,但這一年多來,自己在不同的角色中,都是近身參與這些過程,我認為自己親身經歷的觀察,應該是有一些參考價值的。罷免是民主制度的一環,不管公民最後怎麼選擇,未來國會的朝野結構會不會改變,我們都是必須尊重的。但我只知道,如果這個國會如果再如同過去一年的運作,這個外在充滿威脅的國家,必定會非常艱難與凶險。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登(加)入 udn 會員不只享專屬優惠,現在再送 LINE POINTS 5 點!即日起至 11/20,不論新朋友或老朋友,輕鬆加入就有獎,馬上入手點數,讓生活多一點開心回饋。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