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罷藍灌水最高2成 檢調無動於衷坐實助攻?

中選會20日審定公告,立委罷免案共有24案成案,皆為國民黨立委,另外,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罷免案也成案,罷免投票日訂為7月26日。總統賴清德適時大進場下鄉宣講,但背後竟有超過15萬份有問題的連署,民進黨說這不同於死亡連署,但選罷法明文規定,一階提議人不得為二階連署人,15萬份絕大多數是這種情況,這不是小數目,檢調竟無動於衷,難道坐實助攻大罷免?
在中選會公告大罷免第二階段連署審查結果之前,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即「預告」,根據掌握的資訊,錯、偽、抄、假的連署案件並非只有幾千件,而是多達一、兩萬件,他呼籲司法單位要用辦罷綠連署的相同標準查辦到底,否則就是司法打手、司法鷹犬。朱並說,全台罷綠連署都被偵辦、約談、收押,有超過兩百人次被約談,二十人次被羈押,各地方黨部被搜索。
中選會公告後資料大公開,原來有問題的連署案件不只一、兩萬件,而是15萬份,藍委羅智強表示,昨天收到中選會公文要他在10天內提出罷免案答辯書,令他震驚的是,公文裡清楚載明,他的二階連署總數3萬5661份中竟有4012分被查對為不符規定,占比高達11%。
其他藍委部分,最多的是鄭正鈐,不符規定的連署書竟然有1萬0693分,最少的黃建賓也有2596分,其他藍委則多在3000多至6000多之間。如此高的數字竟然激不起檢調任何興趣,可能是也算司法史罕見的怪事。
根據選罷法第81條規定,同一罷免案之提議人不得為連署人。提議人及連署人之人數應分別計算;同法第 83條也規定,查對連署人名冊,有提議人為連署人情事,應予刪除。換句話說,這是違反選罷法的行為,至於有無偽造文書的情形,如果罷綠團出現死亡連署情形,檢調無一遺漏,罷綠連署有問題,理應也由司法機關釐清,這不是法治國家的常態嗎?
只是,中選會公告之後,全台檢調鴉雀無聲,只見中選會及綠委出來為罷團洗地。中選會宣稱,無論是公投或罷免案的一階提議或二階連署,只要有連署前死亡或偽造情事,均會依法循例予以告發;至於「重複連署」則是「依法剔除」,與偽造情事無涉,自不在告發之列。
綠委林俊憲則稱,罷團連署名單重複,錯假比例非常低,與國民黨不同,國民黨立委不要胡說八道,否則大罷免的火愈燒愈旺,民眾反而認為國民黨立委「非罷免不可」;綠委王定宇也說,二階無效份數絕大部分是跟一階連署重複,因為不知道第一階段連署的民眾誰被剔除,所以罷團都呼籲一階有連署的民眾,二階段也要再連署,依選罷法會不列入重複的部分。
林俊憲為國民黨「擔心」大罷免的火愈燒愈旺,其實是假操心,民進黨不是希望大罷免的火愈燒愈旺?林俊憲反而應該要鼓勵國民黨告發才是;至於王定宇說因為罷團不知道第一階段連署的民眾誰被剔除,所以呼籲一階有連署的民眾,二階段也要再連署,王定宇可能幫了倒忙。
罷團其實有發布聲明釋,一階門檻僅1%,因此一階連署者不會全部都造冊送件,最簡單作法就是一階、二階都請支持者填寫連署表,二階全部都造冊送件,再讓選委會審核剔除。
其實,光是這個動作就間接說明罷團很清楚,提議人不得為連署人的法律規定,卻還要支持者簽一、二階連署表,最後還全部送件,這不就是「灌水」嗎?這是誰下的指令?萬一公務員疏漏,罷免當事人豈不冤哉?
藍委幾乎每一位都被「灌水」,鄭正鈐還被灌了二成。刑法第214 條明載,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民進黨大罷免搞大灌水,有無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的意圖,那可不是罷團或民進黨說了算,除非我們已不是法治國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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