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鄭正鈐遭告發貪汙!疑替廠商喬事情 反要求供養助理薪資

新竹市雙罷免總部發言人林志潔今與領銜人戴振博、律師陳又新至台北地檢署告發鄭正鈐涉犯國家安全法等罪,其中指控正鈐接受廠商「請託標案」、「喬事情」並要求廠商「供養助理」涉貪汙收受不正利益罪。
林志潔今與領銜人戴振博、律師陳又新至台北地檢署告發鄭正鈐涉犯政治獻金法、國家安全法「洩漏、交付或傳遞公務上應秘密文書、圖畫、影像、消息、物品或電磁紀錄」,貪汙治罪條例侵占公用財物及收受不正利益,及刑法第213條公文書不實登載罪等罪。林等人表示,由於相關內容涉國家安全,同步將告發狀提供給台灣高等檢察署。
林志潔指出,接弊者昨晚和她聯繫直指看到鄭正鈐回應認為,鄭避重就輕,完全沒有悔改,鄭的助理費不是來自於公費或個人,鄭面對民眾陳情、請託事項,即使沒有成,都會要求民眾給付助理費,除了現金還有各種物資、費用及消費等不正利益。她說,鄭正鈐不是為選民服務,而是利用民代工作周轉掙錢,不需要周轉掙錢、危害國安、不幫員工投保勞健保的「慣老闆」
林志潔告發狀指出,鄭正鈐從2002年至2020年擔任五屆新竹市議員,2020年起擔任二屆新竹市選舉區立法委員至今,擔任民意代表長達20餘年,鄭正鈐辦公室助理舉發,鄭涉長期接受的大陸「政治獻金」,並透過微信軟體指示助理持鄭的手機協助操作與國務院台灣辦公室訊息,傳遞我國政府檔案予國台辦,違反國家安全法,有無涉反滲透法待檢方調查釐清。
告發代理人陳又新表示,鄭正鈐任立委期間,涉接受廠商請託「喬事情」鄭答應請託「要求廠商代為支付助理薪資」鄭又涉應允廠商請託標案,雖然廠商未得標,但鄭仍要求廠商「共養助理」支付1名助理薪酬,以此方式收受不正利益,涉犯貪汙治罪條例收受賄賂罪。
林志潔表示,吹哨者任職鄭正鈐辦公室助理近1年,願挺身以證人身分接弊,舉發鄭正鈐涉「低薪高報」偽造文件請領助理費,甚至為圖蠅頭小利,未依法替助理投保勞健保,濫用立法院公務車以節省油費及過路費,涉刑法第213條公文書不實登載罪;另,指控長期濫用警政署指派隨扈,要求隨扈協助駕車、從事競選及反罷免活動,涉犯貪汙侵占公用財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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