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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進勇嗆組織性犯罪 藍轟羅織罪名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昨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業務報告並備詢。記者林澔一/攝影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昨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業務報告並備詢。記者林澔一/攝影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昨列席立院內政委員會備詢,國民黨立委許宇甄質詢提及,李任台中地院法官時,曾要書記官造假筆錄日期。李進勇動怒說,四十年前無罪判決的陳年老案,「無助掩飾你們組織性犯罪。」國民黨文傳會主委林寬裕質疑,李進勇的說法,充分證明賴政府用羅織罪名、組織犯罪名義偵辦在野黨。

許宇甄昨質詢,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曾說去年一月選完就在準備發起大罷免,相關法令是否該修法?而中選會也不該辦藍不辦綠。

李進勇說,中選會都是根據法令規定,若說不公,無法接受;中選會就是要閉起眼睛不去看,在各方攻防上,要像正義女神一樣依法執行。

許宇甄詢及中選會告發標準,她說,先前罷韓、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也都有疑似偽造情況,但中選會都是選後才告發,為何現在卻在第一階段就告發這麼多疑似偽造文書

李進勇說,告發時間不一,是在查對程序結束後,委員會審查後才去告發,都有一定標準、不會單憑感覺,二月三日開始收案,二月初就不斷有檢舉案件到檢調機關,二、三月間,檢調共十四度發函中選會。

許宇甄隨後提及,李進勇過去曾任台中地院法官,當時要書記官造假筆錄日期,依照當時法官評核機制,李進勇「法官」一九八五年一月卅一日前,沒有開庭會因拖延審判而影響考績,會短少三萬多元,但最後因未生實質損害而無罪,「當時有大搜索?有偵訊一天一夜?」

李進勇回擊,這是四十年前無罪判決的陳年老案,沒抄名冊、沒死亡連署、也沒有盜刻印章,「我不知道委員舊案重提要掩飾什麼?是要掩飾檢察官正在辦的偽造案件?」李更批,他的案子不足掩飾鋪天蓋地的組織性犯罪行為,身為委員怎麼會拿毫無關聯的案子來講,這樣無助於掩飾組織性犯罪。

另外,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質詢時說,罷免藍委黃建賓團體「台東挫賓」收到「唐太宗、衛子夫」連署書,「算偽造文書?」李進勇說,唐太宗不一定真的是唐朝那個唐太宗,也許真的有人姓唐名太宗,但中選會沒有責任去追查,如果是偽造文書的話就告發。

對於李進勇直稱許宇甄的質詢無助於掩飾組織性犯罪,林寬裕回應表示,中選會作為超然公正的獨立機關,用這樣的字眼,不正是充分證明有心的賴政府用羅織罪名、組織犯罪的名義,來偵辦在野黨?

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批,李進勇不但先射箭、再畫靶,中選會是超然機關,卻當自己是法官,要對國民黨定罪;把「組織犯罪」這麼大的重罪硬扣在國民黨身上,如同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被以「政治立場」作為繼續羈押理由,是綠色恐怖、政治辦案,再次證明就是要用司法清算在野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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