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沒證據聲押黃呂錦茹 吳宗憲:亂辦案

台北地檢署偵辦造假連署案,聲押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等4人,台北地院認定黃呂錦茹證據不足,無保請回。曾任檢察官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天表示,從北院的角度來看,北檢就是三個字「亂辦案」;他也感嘆,檢察官已不是在搞法治,而是在搞政治。
另外,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下周三將邀請司法院副秘書長、法務部部長、銓敘部長、法務部調查局長、法務部廉政署長、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中選會等單位就「選舉罷免程序中,如何落實公務人員含政務官、司法人員、選務人員恪守行政中立,且秉持公正執法勿偏頗」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身為司委會召委的吳宗憲說,司法人員對於犯罪構成要件具備才能處理,如果沒有構成要件,就算再怎麼討厭對方、政治立場再怎麼樣,司法人員都不能受到左右影響,必須依法處理。
吳宗憲表示,檢方聲請羈押的前提是要有犯罪嫌疑,再來是有串證、湮滅證據或逃亡的情況,才能夠聲請羈押,所以如果是毫無犯罪嫌疑的人,就不會去思考到底有沒有聲押的必要性。換言之,至少要有一些證據可以指向黃呂錦茹,如果毫無證據可以指向的話,那這個聲押是不是太離譜了。
吳宗憲指出,從目前北院的角度來看,北檢就是亂辦案就三個字,「亂辦案」。 今天對一個黨部主委,檢方偵查可以爛到這種程度,「我真的也服了啦!太可惡了!」更何況如果對象只是一個小老百姓呢?所以他們今天抗議的是司法在搞什麼鬼,怎麼可以胡亂到這種程度。
吳宗憲也以過往辦案為例,指以前他在當檢管官,對於證據有很嚴格的要求,所以聲押被駁回的比例非常低,現在檢察官辦案很浮濫,大家都在揣摩上意,都在搞政治,「檢察官已經不是在搞法治,而是在搞政治,邏輯都不對了!」
由於同案其他兩名黨工涉嫌偽造文書、違反個資法遭羈押,吳宗憲說,檢方聲押對人身是一個很嚴重的侵害,所以過往因偽造文書、違反個資法遭聲押的例子幾乎沒有,現在他還不知道案情狀況,但資料都被扣走了,連署單也在中選會,那押人的目的是什麼?還是又想要押人取供?
吳宗憲指出,偽造文書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子,基本上這種案子,沒有什麼聲押的必要性,需要用大砲去打小鳥嗎?這樣符合比例原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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