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逛到一半黑漆漆!高雄大遠百突停電「顧客摸黑逛街」 台電回應了

不再忍氣吞聲?川普祭25%關稅 日相罕見怒說一句話

不斷更新/快來對答案!114分科測驗首日落幕 4科完整試題與解答一覽

黃呂錦茹獲請回 北院認犯罪嫌疑不足北檢擬抗告

不實罷免連署案,北院裁定黃呂錦茹、曾繁川無保請回,初文卿、姚富文羈押禁見。北院認為,黃呂錦茹、曾繁川犯罪嫌疑不足,當庭釋放;初文卿、姚富文有滅證事實,羈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表示,待收到裁定後,再研議是否提起抗告。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發布新聞資料指出,初文卿、姚富文均否認犯行,但依卷證資料,足認初文卿、姚富文涉犯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等罪,犯罪嫌疑重大。

新聞資料另指出,初文卿、姚富文有刪除與他人的LINE對話紀錄,有事實足認初、姚2人有滅證之虞,且初文卿、姚富文彼此或與其他同案被告供述不一,無法排除初、姚2人為脫免卸責而共同串供。

北院審酌,本件涉嫌偽造的提議人名冊數量非常多,如何分工尚待查明,而選舉、罷免同為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石,初文卿、姚富文大量非法使用他人的個人資料,對社會秩序造成影響,有羈押的原因及必要,據此裁定自4月19日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至於黃呂錦茹、曾繁川無保請回的部分,北院指出,卷內並無任何供述證據或客觀證據可認定黃呂錦茹有經手提議人名冊的事實,無法僅因黃呂錦茹身為國民黨台北市黨部的最高層,就推論黃呂錦茹同意或指示偽造提議人名冊,認定犯罪嫌疑不足,檢察官聲請羈押,應予駁回,黃呂錦茹當庭釋放。

北院另表示,針對曾繁川的部分,雖然扣案的提議人名冊有偽造情形,但因部分提議人名冊尚有從其他管道提供,無法認定是由曾繁川交付偽造的提議人名冊給同案被告。

北院也說,檢察官主張偽造提議人名冊的部分簽名跟曾繁川的筆跡相似,但經法院比對曾繁川於偵訊中當庭書寫的文字,雖與偽造的簽名字體有點相似,但筆畫書寫的方式,仍有不同之處,也無法以此就認定曾繁川偽造提議人名冊,犯罪嫌疑不足,檢察官聲請羈押,應予駁回,曾繁川當庭釋放。

本案起於,台北地檢署接獲告發,指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吳沛憶罷免案的罷免團體,疑有偽造提議書情事,14日首波指揮調查搜索,並約談吳沛憶罷團領銜人李孝亮、吳思瑤罷團領銜人張克晉、「罷吳四騎士」賴苡任、滿志剛、劉思吟、陳冠安等6人;另以證人身分約談劉思吟丈夫林叡等5人說明。林叡複訊後改列被告。

檢察官複訊後將張克晉請回,認定李孝亮、賴苡任、滿志剛、劉思吟、陳冠安、林叡涉犯偽造文書等罪,分別諭令新台幣20萬元至5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

檢調過濾扣案卷證,及比對涉案被告與證人的說法後,17日展開第2波偵查行動,搜索國民黨台北市黨部等地,並約談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第一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

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黃呂錦茹等4人。台北地院昨天召開羈押庭,今天清晨裁定黃呂錦茹、曾繁川無保請回,初文卿、姚富文羈押禁見。

黃呂錦茹 罷免 偽造文書

延伸閱讀

死亡連署案黃呂錦茹遭疑操盤手 女兒痛心:執政黨殺紅眼 可悲至極

黃呂錦茹無保請回 朱立倫:正義不會被關住 戰鬥仍在繼續

身為黨部最高層就知情?黃呂錦茹獲無保釋放 法院:犯罪嫌疑不足

黃呂錦茹無保請回今晨步出地院 朱立倫迎接擁抱

相關新聞

謝國樑脫身關鍵曝!曾與吳國勝、張淵翔參加罷免會但先離未共商

基隆地檢署偵辦死亡連署案今天偵結,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起訴府民政處前處長張淵翔、國民黨基隆市黨部前主委吳國勝等7人...

國民黨台北市大造勢後 盧蔣韓反惡罷鐵三角成形

大罷免第一波投票7月26日登場,國民黨規畫未來「周周有造勢」,藍營要角積極投入反惡罷宣講。其中,台北市長蔣萬安、台中市長...

影/我們都是賴清德眼中雜質!盧秀燕批「總統要搞倒台灣」喊藍白合

台中市長盧秀燕今天中午到基隆廟口夜市為立委林沛祥造勢,她說,賴總統上任後整天不是拚經濟,而是搞政治、搞罷免,才一年多基隆...

獨/檢調發動北中南東全台大搜索 藍轟:救大罷免?

北檢偵辦民進黨原住民立委陳瑩罷免案疑涉不實連署,上周傳喚國民黨組發會副主委黃碧雲與專委李得全,複訊後無保請回。傳出檢調今...

賴稱民間大罷免展現公民力 侯友宜質疑:只有青鳥才是民意?

對於總統賴清德日前在「團結國家行動十講」中提到「表決多數不一定贏」、「大罷免能恢復國家秩序」,並強調公民力量正在展現,新...

影/全台大罷免 盧秀燕嗆:這是無差別、報復性行動

全台大罷免,台中市長盧秀燕今天嗆賴清德總統和執政黨,這是無差別、報復性行動,她呼籲大家反罷免成功,提醒總統和執政黨,多重...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