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合憲37名死囚身分沒變 鄭銘謙:盡快提修法草案
憲法法庭審理37名死囚死刑,今作出死刑合憲結果,但增「僅得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等解釋。對於行政部門的精進作,法務部長鄭銘謙今天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會盡快提出修法草案,來完成憲法法庭的判決。
針對死刑合憲,民進黨立委吳思瑤今在立法院質詢時表示,大法官認為有部分違憲,回應國際公約要依據憲法,保障生命權意旨,後續更要強化訴訟制度、保障人權,要提升防禦訴訟權,要強化正當法律程序等,這些憲法法庭都做出明確裁定,「尊重憲法是每個人的義務,沒人可以站在對立面」,並問行政部門的立場跟後續啟動修法精進作為有哪些?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行政院跟國人都要尊重大法官做出這樣的解釋,憲法法庭也是聽取各界意見,慎重做出這樣解釋。據他了解,解釋文呈現現行制度,原則上是存在且合憲,但訴訟過程若有違憲部分,需要後續行為修正。
吳思瑤追問是否有信心2年內完成修法,鄭銘謙回應,會遵照憲法法庭判決結果,從宣示開始2年內要完成修法,因此會盡快提出修法草案,來完成憲法法庭的判決。
鄭銘謙也進一步說明,「37名死囚因目前判決還是存在,身分並未改變」,會繼續依法收容,且同步在跑法律程序,這些案件是否再審理,會再來檢視。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