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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否合憲今宣判 若判違憲等同宣告我國廢死
我國逾四年未判處或執行死刑,卅七名死囚認為死刑侵害人民受憲法保障生命權、人性尊嚴,違背平等與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四月廿三日言詞辯論,今天下午三點宣判,若判違憲,等同宣告我國邁入廢死國度。
美國、日本、新加坡等具影響力國家仍有死刑,亞洲國家亦普遍存在死刑制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未要求廢除死刑,只是要求須限於情節最嚴重之罪,才能科處死刑。
過去司法院釋字第一九四號、二六三號、四七六號等解釋都指死刑合憲,憲法法庭審判長、司法院長許宗力四年前在司改第五次半年進度報告時,也曾明確說過去大法官宣告死刑不違憲。
國內民意高達八成反對廢死,立法院與法務部都主張不該透過違憲審查方式來廢除死刑。
憲法法庭以涉及嘉義雙警槍擊命案的王信福聲請案為主案,另併卅六案審理。
十五名大法官中,蔡烱燉參與過建商小開王鴻偉狂刺心儀女子一七六刀案審理,尤伯祥擔任過死囚邱和順辯護人,蔡彩貞審理過王柏英「汐止殺警奪槍案」,須迴避。認定死刑違憲與否,只要七名大法官同意。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昨天表示,台灣目前沒有廢死條件,釋憲結果如果違反八成以上民意,民意的反彈與國會的力量,絕對會全面展現出來。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認為,死刑制度去留應經社會充分溝通討論,依公民投票結果,由代表民意的國會決定,而非少部分人逕自決定。立委洪孟楷說,放眼世界民主法治國家,沒有以大法官解釋死刑與否來決定是否廢死,且台灣社會沒有共識也沒有準備好廢死,大法官千萬別當撕裂台灣社會的千古罪人。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表示,若要廢死,在現有機制下,要有很多配套,而非零跟一的遊戲,而是釋憲完後,國家要如何面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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