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美伊談判卡關推升油價衝破111美元 全球近80國啟動能源緊急措施

川普稱台灣晶片廠都該來美國 本周開盤前5件國際事不可不知

白天暖熱如夏高溫36度 梅雨季第4波鋒面下周三再南下

京華城等案言詞辯論、宣判影音 北院3月31日公開播送

台北地法今天將京華城案言詞辯論及宣判過程的法庭公播影片上線,成為法庭公開播送制度實施以來首起公開案例。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去年12月24日言詞辯論時激動陳述。圖/翻攝自台北地院刑事科影片
台北地法今天將京華城案言詞辯論及宣判過程的法庭公播影片上線,成為法庭公開播送制度實施以來首起公開案例。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去年12月24日言詞辯論時激動陳述。圖/翻攝自台北地院刑事科影片

台北地方法院26日宣判京華城等案,依貪污等4罪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有期徒刑17年。本案依柯文哲聲請,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的錄音、錄影,將於31日公開播送,成為修法後首例。

北院早在3月26日宣判京華城、柯文哲政治獻金案之前,就已將本案言詞辯論的錄音、錄影檔案整理好,以因應法院組織法規定,「公開播送的時間,至遲不得逾該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5日」。

北院已於官方網站中的「便民服務」內,建置「法庭公播」專區,截止30日晚間7時許,該專區仍顯示「目前尚無資料」,預計31日才會將本案的相關錄音、錄影檔案上傳,供民眾觀看。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於民國113年12月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起訴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11人,並對柯文哲求刑28年6月。

柯文哲於北院審理案件期間,依法院組織法規定,聲請就本案言詞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所為的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北院審酌本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復為社會矚目案件等理由,裁准聲請。

對於柯文哲聲請意旨提及,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播出,已僭越法院組織法修法的立法意旨,不具效力。北院說明,若以即時公開播送方式,恐致生難以回復的損害,所以規定於裁判宣示或公告後播出,以便得以變聲、變像或其他無法直接識別該個人的方式處理。

對此,柯文哲、沈慶京、會計師端木正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駁回柯文哲、沈慶京的聲請確定。有關端木正抗告部分,高院認為,端木正涉犯刑法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嫌,依法院組織法規定,屬不得公開播送案件,原審依職權裁定此部分公開播送,尚有違誤,端木正的抗告有理由,此部分應予撤銷。

至於柯文哲、沈慶京聲請部分,高院表示,原審依相關規定裁定本件准予公開播送,並敘明事後播送方式適當的理由,核無違誤或不當,駁回聲請。據了解,柯文哲案是法院組織法修正後,首例准許公開播送裁定。

柯文哲 京華城

延伸閱讀

聯合報社論/鏡檢、泣股、查不出後謝,司法獨立早被看扁

圖表看時事/柯文哲總統路受阻 為何判17年?圖解京華城11人罪名、刑度

證詞關鍵 彭振聲、邵琇珮認罪獲緩刑

柯文哲案司法爭議 藍轟偵查外流、押人取供、無限抗告

相關新聞

京華城等案言詞辯論、宣判影音 北院3月31日公開播送

台北地方法院26日宣判京華城等案,依貪污等4罪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有期徒刑17年。本案依柯文哲聲請,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的錄...

首例!柯文哲涉貪言詞辯論宣判實況 今上午10時公開播放網址在這

台北地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貪案,本月26日依貪汙違背職務收賄數罪判柯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柯審判中聲請法庭公開播放言詞辯論、宣判影片獲准,影片今上午10點上架,公播網址為

特殊待遇?柯文哲庭審哽咽大談心境 律師:法官、檢方非常寬容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台北地院3月31日公開庭審影像,柯在言詞辯論時哽咽強調自己的生活節儉,並提及妻子陳佩琪跪地擦地板,直言「我們家沒有傭人」,力駁貪汙指控。律師呂秋遠對此在臉書發文,直指被告柯文哲在法庭上的表現「抒發情緒過多、欠缺具體證據論述」,認為整體審理的過程中,法院與檢方態度已對他相對寬容,「待遇比一般被告好太多」。

【即時短評】執政者重判柯文哲升高對立 迫使在野藍白鞏固制衡

柯文哲案一審重判17年,柯文哲個人政治前途顯得黯淡,法律判決背後的政治算計已向大家明示,為了大局,藍白合作不只是個別的政治生存需要,更是政治制衡的最後防線,確保一個容許異議的民主空間。

不只官司 陳佩琪曝監院「再補一腳」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等案,一審遭判刑十七年。柯文哲妻子陳佩琪接受聯合報專訪時透露,監察院近日已發函,要針對給予柯文哲個人使用的金額追加行政裁罰,沒入兼罰緩合計逾兩千萬元。「法院判完刑期後,監察院又再補踢一腳。」

陳佩琪:不悔同意柯文哲從政 願做後盾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等案,一審遭重判十七年。柯妻陳佩琪接受聯合報專訪時仍表示,不後悔同意柯文哲從政。至於傳出可能代夫出征參選,陳佩琪說,她已六十五歲,不會再把自己的生命放在選舉這件事情上。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