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重判17年 竹縣議員林碩彥批:司法首例政治獻金入罪化

民眾黨新竹黨部前副主委、新竹縣議員林碩彥(左2)痛批,此判決不僅對柯文哲個人不公,更對台灣司法體系與民主自由造成難以磨滅的重創。聯合報系資料照
民眾黨新竹黨部前副主委、新竹縣議員林碩彥(左2)痛批,此判決不僅對柯文哲個人不公,更對台灣司法體系與民主自由造成難以磨滅的重創。聯合報系資料照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被控涉京華城容積率收賄、圖利及公益侵占、背信等案,台北地院今宣判,柯收賄有罪判17年,褫奪公權6年。民眾黨新竹黨部前副主委、新竹縣議員林碩彥痛批,此判決不僅對柯文哲個人不公,更對台灣司法體系與民主自由造成難以磨滅的重創。

林碩彥表示,根據目前媒體揭露的判決訊息,所謂「定罪金流」竟是匯入民眾黨帳戶的210萬元,而非柯文哲個人的私人帳戶。林碩彥強烈質疑:「如果匯入政黨的合法政治獻金可以被解讀為個人收賄的對價,那這將成為台灣司法史上最危險的先例。」

林碩彥憂心,此例一開,未來所有候選人與政黨所收受的每一分政治獻金,都可能成為執政當局清算政敵的工具。只要執政黨不悅,隨時都能將合法的政黨捐款扣上「貪汙」的帽子。這不僅是司法入罪化,更是對台灣民主法治的公然恫嚇。

林碩彥強調,台灣身為民主國家,司法應是捍衛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而非服務特定政治色彩的打手。在缺乏明確個人收賄證據的情況下,僅憑匯入政黨的款項便判處重刑,顯然違背了法律上的「罪疑唯輕」原則與證據裁判原則。

「這不只是柯文哲一個人的審判,這是對台灣民主制度的審判。」林碩彥呼籲社會大眾持續關注後續公布的完整判決書,看清司法如何在政治壓力下轉向,他也將與所有支持者站在一起,捍衛應有的法律權益與民主自由。

林碩彥表示,服務團隊將在判決書全文公布後,深入研究其論法依據。他再次強調,政治可以有立場,但司法不能沒有正義,呼籲各界在此黑暗時刻保持理性,共同守護台灣得來不易的法治價值。

柯文哲 京華城 林碩彥 民眾黨 政治獻金

延伸閱讀

柯文哲遭重判17年 法官批求財團支持收賄 用「商業外衣」掏空政治獻金

柯文哲遭重判高度遺憾 國民黨:凸顯政治辦案疑慮

柯文哲判17年柯媽淚崩 李國璋轟民進黨操弄:要期待公平不可能

整理包/一審被判17年!柯文哲京華城案爭議、指控罪名是什麼?重點QA一次看懂

相關新聞

京華城等案言詞辯論、宣判影音 北院3月31日公開播送

台北地方法院26日宣判京華城等案,依貪污等4罪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有期徒刑17年。本案依柯文哲聲請,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的錄...

柯文哲求降保失敗!沈慶京、應曉薇加保3千萬 李文宗解除電子腳環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案,羈押1年後以7000萬元交保,目前以電子腳環科技監控。台北地方法院今判決柯文哲17年徒刑、台北市議員應曉薇15年6月,並行訊問庭後裁定柯文哲維持原本交保金額、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並仍維持配戴電子腳環、個案手機科技監控。

民眾黨聲援柯文哲未見藍營大咖 黃國昌:鄭麗文有表達出席意願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所涉「京華城案」,台北地方法院上周以貪汙等罪一審判決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天表示,民眾黨發起「上凱道討公道」集會活動,國民黨主席鄭麗文也有表達出席意願,只不過南部行程結束後恐怕趕不上。

聲援柯文哲藍營內部意見不一 鍾小平:不必討好白營放棄中間選民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政治獻金、背信等罪,一審遭判17年,民眾黨痛批判決不公,今下午將上凱道、討公道。藍營有逾20位藍委到場力挺,不過藍營內部對於是否到場聲援意見不一,北市議員鍾小平直言,藍委在「藍白合」欠人情去可以理解,但他認為沒必要因討好白營支持者,放棄中間選民,應審慎思考。

北上聲援柯文哲!台中小草:太子集團都沒有處理得這麼重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被判刑17年,台中市支持他的小草們今天上午分別從各地搭遊覽車,北上到凱達格蘭大道聲援他。

蔡正元今發監 柯文哲昨被判重刑仍深夜探視送暖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昨因京華城案一審遭重判17年,前國民黨立委蔡正元則因涉「三中案」,遭判刑3年6個月今日發監執行。前民眾黨立委張啟楷透露,柯文哲昨遭判重刑後,深夜還與他去蔡正元家中探視;蔡正元則透露,柯文哲始終不解司法的檢察和審判怎麼會距離常識這麼遠,他則笑柯文哲,是誤闖叢林的白兔醫生。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