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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一審宣判 柯文哲遭重判17年徒刑

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任內涉京華城容積率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2點30分宣判。審判長日前要求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台北市前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今均應到庭。
今天同案被告陸續到庭聆聽判決,柯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另外應曉薇被判15年6月、沈慶京10年、黃景茂6年6月、彭振聲2年緩刑3年、邵琇珮1年3月緩刑3年、李文宗4年6月、李文娟2年4月、吳順民和張志澄無罪、柯案中的會計師端木正判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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