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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景茂列京華城案被告交保 林亮君:應與這份公文有關
京華城容積弊案延燒,北市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列圖利罪被告,今晨以500萬交保。台北市議員林亮君指出,黃景茂從證人改列被告的關鍵,應與2020年9月21日的一份公文有關,他雖在公文中表明京華城送來的容積率相關草案「適法性有問題」卻特別提到「為爭取時效」召開專家學者會議,研議獎勵的合理性與合法性。
林亮君說,其中的問題在於為什麼都發局會如此積極協助一個私人改建案?積極到要為他們召開專家學者會議的程度?另外,為什麼公文中特別提到「爭取時效」?
她說,回過頭看京華城案時序,京華城獲得建照的日期是2022年10月18日,也就是柯文哲卸任之前的一個月。倘若柯文哲卸任之前,京華城建照仍然沒有核發,新市府恐怕會在都委會議或是專家學者會議中,因適法性問題擋下京華城草案。
林亮君說,合理推測,當時都發局的這份公文,以及其中所提到的「爭取時效」,恐怕就是京華城爭取容積獎勵的關鍵。也就是說若沒有柯文哲、彭振聲、黃景茂等人在柯市府任期尾聲大開綠燈,這換算市值200億的容積獎勵,就沒辦法進到京華城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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