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不上銬...柯文哲等法官開羈押庭 又被帶到候審室
台北地檢署偵辦柯文哲涉京華城等弊案,台北地院今天傳喚柯文哲召開第2次羈押庭,由於檢方抗告成功致聲押案發回重裁,聲押的進度即回到第1次聲押的時點,柯文哲因此依法被帶到法院地下室的候審室等待律見、開庭。
據了解,柯文哲被帶回候審室的原因,是柯9月2日凌晨被法官作成的無保請回裁定,已為高等法院法官撤銷,柯回復到「檢察官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的狀態,因此,在表訂今天下午2時的正式羈押庭開始前,柯文哲必須暫時留置在候審室。
台北地院審判行政系統已告知負責戒護工作的法警,帶柯文哲往返法庭與候審室之間,除非柯反抗有法定應使用戒具的情況發生,可以不對柯使用戒具,也同時規定羈押庭開庭前有關律會見的次數、時間。
檢廉偵辦京華城案數月,上周發動大規模搜索,依行收賄罪聲押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獲准,再搜索傳喚柯文哲、當年兼任都委會主委的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到案,訊後依涉犯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聲押2人。
北院認為柯文哲不是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與會人員,無法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無相關專業,檢察官所提事證還有其他合理解釋空間,犯罪嫌疑不重大,本月2日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
北檢補強資料後,本月3日提起抗告,高院指出,依彭振聲、威京集團子公司鼎越前董事長朱亞虎、時任都發局總工程司的都委會前執行秘書邵琇珮等人的證述,及朱亞虎與應曉薇對話紀錄、柯文哲被扣的隨身物品記載內容,再參酌朱亞虎受雇沈慶京的目的、沈慶京行賄應曉薇犯罪嫌疑重大等。
高院認為,根據上述卷證資料、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狀,柯文哲是否對京華城案毫無知悉、未曾懷疑?又是否如他自己主張「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還有究明的必要,昨天撤銷「無保請回」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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