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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都委示警京華城案千字文提5省思 官員曝會出問題關鍵
京華城容積率840%爭議,前都委會委員曾光宗在臉書發千字文提出五點京華城案省思。對於各縣市發放容積獎勵是否有浮濫之嫌?機制是否有檢討修正之處?北市府不具名官員認為,容積獎勵機制只要放在通案,都不會有問題,因為「你有、我也有」,京華城案正是因為個案處理才會發生問題。
曾在京華城案多次表達反對意見的前都委、中原大學建築系特聘教授曾光宗在臉書提出五點「京華城案之我見」。曾說,政治人物必須明辨是非,特別京華城案涉及如此龐大利益,歷經6年審議,不應該以「不知道」而一語帶過;主管的都發局必須要有基本專業立場與判斷,不應將不合法的個案直接送都委會,將會陷委員於不義,且有推卸責任之嫌。
至於容積獎勵機制,曾認為容獎立意良善,但因背後牽涉非常多利益,不僅僅台北市,其他縣市目前對於容積獎勵都有過於浮濫問題,除違反公平正義,更對都市產生極大環境負荷,最後仍是由全民買單。
對於前都委會委員的省思,北市府官員認為,這次京華城案的確有適法性的爭議,如果當初是依照「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80條之2的回饋辦法,將容積獎勵扣除興建成本後,獲得利益70%繳回政府,就不會有都市計畫法第24條的爭議,因土管條例80-2條的要求會比容積移入的代價還要高。
至於各縣市是否容積獎勵浮濫發放,這名官員說,容積獎勵就是回到縣市都委會把關,目前機制也就是這樣,不管容移或容積獎勵都會送到都審會去審查,京華城之所以送到都委會,是因細部計畫審查才會送到都委會。
這名官員說,也正因如此,都委會、都審會的把關至關重要,所以委員會委員的聘任,當然也就相當重要,所有的審查,都是要這些委員幫忙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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