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併決戰10月9日股臨會 大股東林伯翰喊話:勿鋌而走險
新光金(2888)雙龍搶珠案,隨著中信金(2891)公開收購新光金16日遭金管會駁回,使得新新併機率大增,而台新金(2887)與新光金預計10月9日各舉行股東臨時會決議合併案,但仍有新光金股東不願意接受新新併,市場上出現「委託書徵求戰」,新光金9月18日正式公告委託書徵求名單,合計雙方共有29位徵求人,其中,徵求贊成方有16位,反對方則有13位。為了說明自己的立場,新光金大股東林伯翰19日接受媒體訪問,他以股本、獲利等來計算,認為台新金為了合併新光金鋌而走險。
針對新新併,林伯翰19日提出六大看法,第一,若以「新光金+台新金」來看,新光金目前股本1715億元(171.5億股)*0.672=115.248億股+台新金股本1407.6億元(140.76億股)=合計256.008億股;假設要賺EPS一元,換算下來,也就是每年要賺新台幣256億元,以目前兩家金控獲利,合併後的台新新光金控可能長期獲利EPS低於新台幣1元,名列金控後段班。
第二,若以「新光金+中信金」來看,新光金股本1715億元(171.5億股)*0.3132=53.7138億股+中信金股本2012億元(201.2億股)=合計254.9138億股;目前以中信金獲利狀況來說,仍然可以保持在每年獲利EPS 2元以上,因為中信金是以換股方式加上現金方式合併新光金,因此合理的控制股本的膨脹的幅度,並不會顯著的影響每股的EPS。
第三,台新金為了合併新光金鋌而走險,甘冒大幅增加股本的方式,且EPS跟不上股本大增的幅度,而短線操作實在不可取,並且可以說是犧牲台新金全體股東的權益還沒有增加新光金全體股東的利益。可以說合併後的「台新新光金控」會自誕生之日起就注定是先天不良!又加上後天失調(因為手上沒有足夠的現金)支援人壽子公司。
第四,台新新光金控到時候就只剩下再辦理「現金增資」或是再無限的發「萬能的特別特別股」?結果論就是造成兩個結果:1.股本再度膨脹,2.負債大增(因特別股是屬於債的形態;必須要還)、(到期時再以新的特別股還舊的特別股)或是由借款及增資股款收回特別股?3.陷入股本上升及債務上升的雙重陷阱之中。不要以為資本市場可以無條件買單!發行次數及數量會不斷增加⋯⋯條件會越來越嚴峻!不利公司未來的發展!林伯翰認為,因此我們新光金與台新金的合併可以說,結果就是「台新新光金控」成了「共存共滅」金控。
第五,相反地如上述因為合併後的「中信新光金控」沒有上述的狀況,又加上中信金目前為止的獲利表現遠遠超過目前新光金加上台新金的總合,就算要辦理「現金增資」來籌募資金,也因為股價大於台新金近80%,要募集同樣金額約資金的時候,需要發行的股本也可以控制在合理的範圍(總股本不會出現大幅上升的情況)。
第六,林伯翰強調,結論就是新光金加上中信金合併後的「中信新光金控」可成為「共存共榮」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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