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併新光金案…不准 金管會四大理由駁回

金管會舉行臨時記者會,副主委邱淑貞(右)宣布以四大理由不同意中信金控公開收購新光金控。記者葉信菉/攝影
金管會舉行臨時記者會,副主委邱淑貞(右)宣布以四大理由不同意中信金控公開收購新光金控。記者葉信菉/攝影

金管會昨(16)日以四大理由駁回中信金(2891)收購新光金(2888)案,一、中信金規劃收購10%至51%新光金持股,卻對整併各種狀況未有完整規劃,整併方案不完備;二、若屆時未能完成收購,釋股處理也欠缺內容;三、對新壽財務掌握度不足,未提出增資承諾;四、公開收購以換股做對價,對雙方股東權益保障不足。

中信金是在8月26日向金管會遞件申請公開收購新光金,並在本月11日完成補件一次,原本外界預期金管會將在法定審查最後期限9月24日決定准駁,沒想到昨天晚上7時臨時召開記者會宣布此案「緩議」,實際上等於不同意「中新併」,前後審查僅十個工作日,大出市場意料之外。

中信金收購新光金遭駁回理由
中信金收購新光金遭駁回理由

中信金與台新金(2887)搶親新光金,在中信金出局後,是否意味著台新金將可順利與新光金換股合併?金管會表示,要等兩家金控公司10月9日股東臨時會結果,如果通過換股合併案,等他們送來申請後會再審查。至於中信金可否重新送件?依金管會的說法,中信金未必沒有「敗部復活」的機會,但前提是新光金與台新金的股東臨時會未通過「新新併」。

昨天主持記者會的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提出四點緩議理由,首先,中信金預定收購持股比率10%至51%,收購成立最低要件是10%,中信金未能妥適規劃不同收購比率的後續整併計畫,當無法確保對新光金具有絕對控制力下,後續可能衍生股權與經營權紛爭,對維持金融市場秩序有重大潛在疑慮;後續也可能有投資標的因合併案等事由而變更,導致與中信金申請投資計畫不符等不確定計畫存在。

簡單說,當中信金未能拿到新光控制性持股(如25%)時,新光金將會出現三個大股東,又或是當10月9日新光金與台新金通過換股合併,但同時中信收購達51%,將變成「台新新光金」23%的股東時,中信金又該怎麼處理?金管會沒能看到滿意的答案。其次,中信金對於未能在期限內(依規是三年)完成整併的釋股方案不具體。第三、中信金無法掌握新光人壽損益和財務狀況,也未能提出增資承諾書。

四、中信金擬以部分現金、部分發新股做為這次收購對價,邱淑貞說,非合意併購又以發行新股為公開收購對價,實際收購價格不確定。一旦發動收購,雙方股價可能受到干擾,潛藏不利應賣人權益問題。

邱淑貞說,金管會近年不鼓勵以「股票」做為對價的公開收購,過去也無此前例,之前富邦金併日盛金也是全採現金收購。簡單說,金管會傾向公開收購以「全現金」方式進行。

中信金控 台新金控 新光金控

延伸閱讀

新光金大股東林伯翰籲股東否決「新新併」:我們的公司自己救

影/宣布駁回中信金併購案 金管會曝「計畫不足夠」

金管會不同意「中新併」 完整QA一次看

四大理由 金管會不同意中信金公開收購新光金

相關新聞

「新新併」併購案資料送齊了!公平會:最快可能下周立案

金管會近日表態不同意中信金(2891)公開收購新光金(2888),讓吵了超過一個月的雙龍搶親正式畫下句點,外界關注「新新...

新新併決戰10月9日股臨會 大股東林伯翰喊話:勿鋌而走險

新光金(2888)雙龍搶珠案,隨著中信金(2891)公開收購新光金16日遭金管會駁回,使得新新併機率大增,而台新金(28...

中信金不放棄併購新光金 周五董事會將討論收購計畫

中信金控公開收購新光金控,金管會提出四理由表示不同意後,不到廿四小時,中信金昨傍晚公告,要將金管會裁定緩議的公開收購計畫...

中信金收購新光金 金管會不准

趕在中秋節前夕,金管會昨天舉行臨時記者會,提出四點理由宣布「緩議」中信金控公開收購新光金控的合併案,實際上等於不同意「中...

新壽副董座洪士琪:「維持現狀即是落伍 支持新新併」提四大聲明

新光人壽副董事長,也是新光金控洪家大股東洪士琪,今日以新勝和新光實業兩家新光集團控股公司代表人的身分,以「維持現狀即是落...

新聞眼/中信拚延長賽 爭取小股東反新新併

台新金控、中信金控搶親新光金控的三角戀吵得轟轟烈烈,在金管會前天以四點理由不同意「中新併」後,原本市場預期「新新併」的出...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